月度归档:2018年04月

济南楼市新规:优先满足刚需

原标题:济南楼市新规:优先满足刚需 不得要求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

人民网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孙红丽)今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销售商品房时,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通知》另外明确,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

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济南市建委表示,近期市民群众反映部分热点区域住宅项目存在全款购房、全款优先选房、拒绝使用商业贷款或个人公积金贷款等歧视刚性需求购房者,以及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地下室销售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济南市建委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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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商办“出售改转让” 石榴置业出新招还是昏招

面对商办限购后的“卖难”窘境,代理注册企业购房等新型销售方式已经成为北京商办市场的普遍现象。然而,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商办项目再出新招。近期,位于房山的V7荷塘月色四期别墅产品开盘,该项目为石榴置业开发的商办房屋,但号称“不限购”。据悉,该项目为了规避限购,通过与购房人签署“房屋转让合同”来向购房人“销售”房屋。这也就意味着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属于购房人,而产权属于开发商。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商办项目低于500平方米的房屋不能分割,而做成150平方米左右别墅的该项目,4户拥有一个房本,且产权属于开发商。

在行业人士看来,V7荷塘月色的销售模式与“以租代售”类似,也是一种“打政策擦边球”的做法。有律师提醒,究其本质,可以理解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置业购房存风险,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难得到保障。

实地探访:

规避限购 以转让代出售

4月中旬,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市民王女士的咨询电话,称房山区一处名为V7荷塘月色的项目即将开盘,销售人员表示该项目“不限购、不需要资质、全款可分期”,但是开发商和购房者所签的协议并非常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而是由开发商自行草拟的房屋转让合同,这让王女士十分疑虑,一方面,较低的房屋价格吸引着王女士;另一方面,这种交易模式是否存在购房风险也成为她最大的担忧点。

跟随王女士,北京商报记者近日来到了V7荷塘月色项目处,实地了解情况。该项目位于房山区长沟镇,据现场销售人员介绍,V7荷塘月色共分为四期,产品类型为叠拼别墅。目前入市销售的为项目四期,首次开盘共推出40套房源,户型面积140-160平方米,均价约1.5万元/平方米,总价在230万—300万元,预计交房时间为2019年10月,也就是说,最高300万元就能买到一套150平方米左右的别墅项目,价格确实具备吸引力。

资料显示,V7荷塘月色的开发商为北京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北京创展的惟一股东为北京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而北京亚通的惟一股东则是石榴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榴置业”)。

销售人员进而介绍,除了价格优势外,“不限购、不需要资质”更是抓人眼球。对于为什么会如此“特殊”,销售人员道出了其中原因:“尽管V7荷塘月色的全部四期产品都是叠拼,但前三期都是70年产权的纯住宅,四期为四五十年的商业办公产品。”

去年3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显示,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政策堵住了个人购买商办项目的路子,但是开发商则想出了多种办法来应对,例如,为个人出售商办项目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V7荷塘月色则是通过以转让代出售来规避限购。“我们与购房人签署的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房屋转让合同。”销售人员坦言。所谓的房屋转让合同,严格意义上并未将房屋产权真正出售给购房人,只是将使用权转让给了购房人。这也是为什么在商办限购的背景下,V7荷塘月色能够做到“不限购”的原因。

为了消除购房者疑虑,销售人员还在现场出示购房者所需签署的房屋转让合同,并向购房者对关键条文进行解读。房屋转让合同显示,“鉴于该房屋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具备分割出售的条件,也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将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前述权益。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悉其按本合同之约定受让前述权益后,该房屋及该车位的权属不能变更至乙方名下,且乙方须按规划用途使用该房屋及该车位”。

同时,该房屋及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能办理续期,且乙方同意承担续期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需要承担的全部税费)的,则乙方在缴纳前述费用后,在续展期限内该房屋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仍归乙方所享有,且无须另行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费。

此外,除对购房者享有的权利做出规定外,开发商还在转让合同中承诺,未来购房者如想要出售房屋,开发商会全力配合业主进行免费更名,因房屋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物业增值收益归购房者所有。同时,在合同规定的居住区间内,房屋如遇拆迁或产权到期国家收回的情况,相应补偿款同样归属购房者所有。

购房人权益:

购房人可占有但无产权

购买房屋签署的却是转让合同,王女士提出疑问,这与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何不同?购房者享有与房屋买卖合同一样的权益吗?这些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面对这些问题,上述销售人员表示,“这份房屋转让合同是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具备法律效益。所谓的房屋转让合同,也可以理解为使用权转让合同。除不能办理产权证外,在合同存续期间,购房者享有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一样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一位不愿具名的地产行业研究人员表示,上述以转让合同出售商办项目的方式属于打政策“擦边球”,之前北京房地产市场也出现过这种销售手法。不过,在销售人员口中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买卖,背后却存在极大的风险,包括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转让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益。

值得一提的是,V7荷塘月色项目四期的价格相比第三期同品质别墅单套价格降幅达300多万元。虽然房屋价格比较吸引人,但该项目无法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事实,成为一部分客户放弃购房的主要原因。北京商报记者在与销售人员的交谈中了解到,V7荷塘月色项目四期现仅有4证,由于规划不符合商办新政的要求,该项目目前并未办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上述销售人员表示,“因为商办项目低于500平方米的房屋不能分割,所以该项目大约4户持一个房本,会在开发商名下”。未来如果商办项目政策有所放开,业主也有可能会得到分割产权。但在行业人士看来,未来可能的产权分割,其实是一个不确定的事。这也意味着,购买单套叠拼产品的购房者将无法获得不动产权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内容显示: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业内人士提醒道,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才算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予、继承等活动。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只是一个住所,它的变现、资金周转能力可以视为被“封印”。

自相矛盾:

销售称可自住 开发商称在招商

针对项目规避限购的问题,石榴置业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称:“V7荷塘月色项目分四期开发,其中一、二、三期均为住宅并已交房,四期房屋主要是为本小区及周边项目提供配套服务的商业和商务办公用房。鉴于V7荷塘月色项目一、二、三期住宅均已入住,四期也已全面开工,并将于今年底前竣工,为早日完善项目周边的商业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我司于2018年4月启动了项目四期的招商工作,主要是通过将商业和商务办公用房的使用权转让给商户的方式进行招商。”

该公司进而称,在与商户签订招商合同时,会明确告知拟招商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权属等情况,商户知晓并同意后方可签约。此种招商方式能够实现商户的签约目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并且在现有的法院判决中,并无判决此类合同无效的先例,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不过,石榴置业的回复却与现场销售人员的介绍有出入。王女士介绍,该项目样板间配备厨房、卫生间等居住配套,现场销售人员称,房屋可以用于个人自住,也可以投资出租。

北京商报记者现场发现,4月14日开盘当天,V7荷塘月色项目到访客户数量并不少,售楼处里随处可见忙里忙外的置业顾问。据上述销售人员介绍,截至开盘当天中午,约有200组客户来进行选房;截至当日下午3点,推出的40套房源中已经成交21套。

暗藏风险:

若产生纠纷 权益无法保障

针对V7荷塘月色向购房人出具房屋转让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益的问题,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松涛表示,在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采用“以租代售”的协议,是为了掩盖不具备购买资格的事实,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若符合上述条件,此“以租代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若此时购房者与开发商产生纠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刘松涛提醒购房者,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租房协议并非购房协议,购房者无法进行房产权属登记,房屋产权还登记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的债权人可以对该房产行使债权,无所有权的消费者将无从抗辩。

此外,如果在合同期内房价大涨,开发商为了追逐利益,很可能将房屋再出售给其他善意第三人,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按以前约定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那么买受人以承租人的身份主张权利,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成本,还有真金白银,甚至可能错过购买新房屋的时机。

就开发商与购房者签署房屋转让合同的做法,同策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宏伟认为:“如果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房屋产权抵押在银行,但企业后面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购房人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境地。”

对于该问题,石榴置业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表示:“石榴集团系全国性的品牌房企,重合同守信用,不可能就V7荷塘月色四期房屋与商户签订合同后,再行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进行抵押,石榴集团绝对不会允许下属企业做出此类严重伤害品牌的行为。”

另外,针对“V7荷塘月色项目销售是否合规”的问题,北京市住建委方面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后才可回复。北京商报记者 彭耀广 实习生 荣蕾

保利地产一季度净利28.46亿 国内新增33个项目

原标题:保利地产一季度净利28.46亿 斥489亿国内新增33个项目

观点地产网讯:4月26日,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1.25亿元,净利润28.46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1%、12.88%和0.26%;毛利率为39.79%,同比增长1.47个百分点。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2018年第一季度,保利地产累计实现签约金额869.33亿元,同比增长51.4%;实现签约面积592.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7%。报告期内,保利国内新拓展项目33个,新增容积率面积717万平方米,总获取成本488.63亿元,其中一二线城市拓展金额占比71.5%;国外新拓展伦敦项目。

根据公告,保利地产第一季度新开工面积6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19万平方米,在建面积6609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28.7%、7.9%和38.87%。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531个,总占地面积73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52万平方米,可售容积率面积14875万平方米,待开发面积9542万平方米。

除此以外,2018年第一季度,保利地产实现现金回笼669.66亿元,同比增长70.23%;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净额达-262.72亿元,同比减少91.05%;期末货币资金余额724.48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保利地产资产负债率为78.45%。

(观点地产网)

重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可能暂缓预售

中新网重庆4月26日电 (陈茂霖)26日,记者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获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会同重庆市国土房屋执法总队、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公积金贷款购房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一些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反复违规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将有可能受到暂缓该楼盘预售许可,暂停网上签约等处罚。

资料图:一处楼盘。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四部门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了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加强销售行为管理、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等九点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重庆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联动查处机制。对经查实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反复违规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要公开曝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国土房管部门暂缓该楼盘预售许可,暂停网上签约,书面建议城乡建设部门暂停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此外,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市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按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民在遇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

项目收取服务费惹麻烦 重庆华润遭业主维权

13日,重庆,雨。

央企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华润中心”营销中心外却显得格外“热闹”。只不过,这一次不是业主抢房,而是购房者维权。

在现场,不少购房者穿着印有“黑心华润 设陷坑人”的维权马褂,冒着大雨,要求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必须就旗下项目华润凯旋天地的一些操作作出解释。

华润置地到底做了什么?

华润凯旋天地的一些业主称,去年,她们购买了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华润凯旋天地项目的房子。

当时,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让购房者必须缴纳华润公司规定的认购金,才能看房选房,否则就没有购房资格。然后,一次性拿出一大叠《合同》、《协议》之类的资料,并催促购房者赶快签订,除了《重庆市商品房购买合同》,其余的《合同》、《协议》均被工作人员收走。

事后,购房者通过开发商出具的购房发票发现,之前缴纳的认购金,并未计算进入总房款金额。

而认购金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每套房少的1万多元,多的6、7万元!

华润凯旋天地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总户数1764户。

华润置地怎么说?

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13日在与维权业主的沟通会上,工作人员对于乱收费一事予以否认。

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没有多收业主一分钱,认购金是由重庆旭言置业代理有限公司收取的,认为这只是一起合同纠纷,购房者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在一份重庆旭言置业代理有限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华润凯旋天地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上,约定乙方以自愿团购形式向甲方支付该商品房的认购金,将不计入与实际出卖人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与乙方所签定的该套物业的购房款中。

华润置地涉嫌顶风作案?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早在去年5月8日,重庆市政府就发布了《重庆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方案》,列举了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负面清单”。

其中包括:房产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以及中介机构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违规收取购房者“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相关费用的行为。

去年5月17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对主城区商品房交易行为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明确认购、预订、排号、发卡、捂盘等14种违规行为都是监督检查对象,并公布举报通道。

华润凯旋天地的业主也据此认为,作为央企,华润置地不但没有做好表率,反而对购房者“趁火打劫”。

在业主出示的一份由重庆旭言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代理服务费发票上,开票日期的确显示:2017年6月26日。

也就是说,华润凯旋天地收取服务费,是在重庆市政府相关禁止规定之后。

团购费:以优惠之名行涨价之实

华润凯旋天地收取的团购费,在房地产行业并不陌生。只不过,这种“以钱抵钱”的优惠,以前叫“电商费”,如今摇身一变成了“认购金”、“服务费”、“团购费”等。

一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电商费能够在短短几年之内被房地产中介行业普遍采用,是因为其打着“以钱抵钱”的口号,能够为企业带来更高的利润。

实际上销售人员告诉业主的房价并不一定是备案价格,而是高于备案价格。“优惠”之后,除去电商费刚好就是备案价格。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一个特殊的购房者不愿意享受房产中介提供的优惠,按照销售提供的原价,能买房吗?

答案是,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购房者以原价购房,就意味着最终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价格,会大幅超过备案价格,这是违规的。

所以,从众多购房者的投诉情况来看,只有先交了团购费,才具有购房的资格,“交团购费”这一步骤是不容跳过的。

购房者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实际上却是被增加了购房款。

小背景:华润置地重庆多项目遭投诉

一、华润凯旋天地质量问题

有业主投诉,华润凯旋天地接房后,发现室内墙面、地面开裂空鼓非常严重。入户门破损变形严重。厨卫间防水厚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结构地面混凝土有较深的脚印,钢筋裸露,厨房烟道反坎未用混凝土制作等质量问题。

提出后,开发商未给答复也未派人整改。

南岸区城乡建委核实后证实该情况,针对业主反映的室内墙面、地面开裂空鼓、入户门破损变形等情况,开发公司才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二、华润中央公园房屋质量问题

业主投诉称,2015年上半年购买华润中央公园三期的住宅,接房时发现不少需要整改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入户门门框有2cm的偏差,入门锁外盖存在掉漆,内盖盖不上。

2.入户花园门框大小头严重。

3.户内墙面,地面多处空鼓开裂。

4.客厅电视墙墙面抹灰不达标,揭开腻子后,用手抹擦墙面,起砂掉灰严重,用手都能摩出一个坑,需要重新抹灰。

多次要求整改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故选择投诉,实属无奈之举。

重庆市城乡建委针对业主投诉调查证实墙地面空鼓开裂等情况属实,江北区城乡建委质监站也要求开发单位再次进场落实整改工作。

三、重庆华润二十四城房屋存在严重问题

重庆华润二十四城19栋业主称,接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套内面积66平方米,空鼓50多处,漏网9处,阴角误差多处,还有垂直度偏差等诸多问题。虽多次找开发商物业部和整改部反应此情况,但仍然没有解决,推脱责任。

重庆市城乡建委派人经现场核查,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施工单位最终做了整改。

(百家号)

广东省房协:一季度广东房屋销量总体下降

中新社广州4月26日电 (许青青 沈钊)广东省房地产协会26日发布今年一季度广东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报告称,今年一季度以来,广东房屋销量总体下降,各区域增速明显回落,房价同比普遍上涨,待售面积整体反弹。

资料图为林立的高楼。中新社记者 陈超 摄

该报告指出,今年一季度,广东省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730.36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454.06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分别下降9.3%和0.9%,降幅比1至2月分别扩大5.1个百分点和13.1个百分点。

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340.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4%;销售金额2894.11亿元,增长2.9%;非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390.20万平方米、金额559.94亿元,同比下降8.8%和16.7%。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6年,广东商品房销售面积、金额同比保持较高水平增长,但2016年以来增速震荡回落,至今年出现负增长。

与此同时,广东省房价水平依然节节攀升。2018年一季度,广东省商品房销售均价12651元/平方米,同比上涨9.3%。其中,商品住宅均价1236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3.6%;非住宅商品房均价1435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8.7%。

按区域来看,珠三角商品房销售均价1643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3.7%;粤东西北地区的商品房均价677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2.4%。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分析认为,短期内,各地为抑制投机炒作行为的限购、限贷、限转让等,以及为防止房价大幅波动的价格备案制、限预售、限网签等行政干预措施仍将继续实施。总体而言,后市商品房销售量同比降幅可能继续扩大,房价上涨压力逐步减轻。(完)

媒体谈楼市调控:差别化调控亟待更加精准化精细化

差别化调控亟待更加精准化精细化

3月下旬以来,各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断出台区域性“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商”等差别化调控政策。但随着调控的深入,部分调控政策出现了不够精准化、精细化的弊端,当前亟需进一步细化包括摇号、信贷、税收等在内的一系列差别化调控政策,以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眼下部分热门区域在“限价”调控下,新房和二手房价格倒挂现象严重,一些新房每平方米售价竟然比周边二手房便宜一两万元。开发商惜售心态加剧,新房供应量随之减少,供需日趋失衡,不断陷入恶性循环。面对动辄上百万元的巨大获利空间,各路炒房族蠢蠢欲动,假离婚、买卖房号等十八般武艺齐上阵。更有甚者,为了获得购房资格多次假离婚、多次参与摇号,一旦购到新房后再复婚并将房子过户给妻子或丈夫,然后再假离婚、复婚,周而复始,乐此不疲。面对动辄几千人抢几百套房子的场景,真正的刚需族只能望房兴叹。

浙江杭州4月实施的购房摇号新政,刚需族纷纷为之点赞。此次购房摇号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摇号新政”,其最大亮点就在于差别化调控的精准化、精细化:向“无房家庭”倾斜,打击“假离婚”购房现象。杭州新政明确“无房家庭”范围为,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此举既限制了试图通过“假离婚”购房的家庭,又较好地分层甄别出了不同的购房群体,大大保障了刚需购房族的权益。

杭州新政对治理市场乱象开出了较好的药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投机炒作和违规行为,为刚需族创造了一个相对公平的购房环境,让房子真正回归居住属性。

可以说,摇号政策只是当前供需失衡状态下政府采取的无奈之举,但注重差别化调控的精准化、精细化,是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应有之义,与“房住不炒”基调是一致的。当然,调控的精准化、精细化不应止于摇号政策,还应囊括信贷、税收等涉及房地产市场的各个方面。其实,在精准化精细化调控方面,大有文章可做。特别是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有效甄别那些多次通过假离婚虚假购房以及纯粹投机的炒房客,并对这些人采取限制措施,从而尽力保障刚需购房族的合法权益。

应该说,目前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调控的精准化、精细化,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偏差。如南京河西去年集中开盘时,默许开发商规定的八成首付的硬性要求,无疑误伤了刚需族;不少商业银行提升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差异化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与限制的边界,淡化了对自住性购房需求特别是刚需购房的支持导向。

从根本上说,差别化调控政策的精准化、精细化应该重点围绕“房住不炒”展开。一方面,有效遏制投资投机型购房需求,让炒房者知难而退;另一方面,有效保护刚需购房族权益,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摇号政策,切实减轻这一群体的购房压力,让无房者早日安居宜居,同时支持改善需求。

直击全域限购后的海南楼市:中介称“全剧终了”

每经记者 吴抒颖 每经编辑 魏文艺

海南的“全域限购”的政策似乎是“突如其来”,很多从业者并没有提前听到风声。而政策“即刻起开始执行”的规定,也意味着海南省政府并没有给楼市任何缓冲。许多从业者前一刻还沉浸在自贸港建设可能给海南楼市带来的利好当中,后一刻就不得不为自己的前路感到担忧,“就像在沸水锅上泼了一大盆冷水,”一名从业者说。

海南省政府拿出了“壮士断腕”的决心,市场也迅速给出“反馈”。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海口、三亚等多个楼盘走访时看到,不少楼盘现场仅有零星的几个访客,一些接待中心甚至没有销售人员,多数楼盘“无房可卖”,市场十分冷清。一些中介转向推售未对外地人限购的商铺或是40年产权的商业公寓,也未能受到购房者青睐,海南楼市进入“速冻”模式。

售楼部零星的看房人 摄影 吴抒颖

海南楼市迅速“冰封” 多数楼盘“无房可卖”

海南的购房需求主要来自岛外。链家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海南购房成交中,岛外购房占比高达88%,而这部分需求目前正在被抑制。

事实上,在宣布“全域限购”之前,海南去年以来已经历经了数次调控加码,并非毫无征兆。尤其是今年3月以来,海南省已经颁布了多个楼市调控政策或规定,从区域限购、提高公积金首付比例,到对炒作或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治等。

渐进式的调控加码并没有让从业者嗅到“危险”的气息,很多人都低估了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和力度。在“全域限购”执行细则尚未出台之时,仍有一些从业者心存“侥幸”。“办法总是想出来的,还是有很多可以操作的空间,或许可以补交社保啊什么的,等等看吧。”在海南从事了两年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小林说。

不过在细则发布后,他最后的希望也被浇灭了。这份细则几乎全方位围堵了岛外的“购房客”,商品住宅(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全都在限购范围内,假结婚、假离婚骗购等行为也将被惩戒,且不得通过补交个税或社保等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小林说,“这是终极版限购了,全剧终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询问了海口西海岸片区、观澜湖片区等数个楼盘置业顾问“如何获得购房资格”时,对方均表示没有任何操作的空间。“如果你没有社保这些也不是户籍人口,完全没有办法。我这几天也接到很多客户问我是否可以帮忙做社保的,但真的不行。现在正值风口浪尖,没有开发商敢这么做。”海口一名置业顾问告诉记者。

海南省政府甚至没有给从业者和炒房者留下一点“上末班车”的机会。4月22日晚间8点,海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全域限购”的消息,文件中指出“通知自发布之时起施行”。“晚上8点前签约的还没问题,但是8点后我们也没办法。没有给我们任何一点时间。”上述置业顾问表示。

市场迅速冷却了下来。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海口观澜湖片区一楼盘的营销中心询问是否可以看房时,接待人员表示,“都没房卖了,还看吗?”在售楼部的沙盘处还站着三两组看房客户。

这是整个海南楼市的一个缩影,也是海南目前各楼盘的常态。在记者走访的多个楼盘中,均仅能见到零零星星的看房客户,且据置业顾问介绍,“成交很少,他们也都在观望。”

一些外地的意向购房者在限购令出台以后,也迅速放弃了在海南购房的想法。做分销渠道的小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他前几天接了一组客户,但因为新政出台“就走了”。“有个北京的客户,成交意向特别强,我带他看了两次,本来是很有希望成交的。但是限购一出来之后,当天晚上他就飞回去了。”

在三亚沿海的一个楼盘,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在现场看到,一名置业顾问在为意向客户讲解完楼盘之后,客户最终表示在政策出台之后,市场可能存在调整的空间,目前暂不考虑购房。“这样的情况估计以后还会很多,而且可能会越来越多。”此名置业顾问表示。

楼盘接待中心 摄影 吴抒颖

商业用房“加紧推售” 产权受限别墅“以租代售”

需要提醒的是,海南目前并未将商铺、写字楼纳入限购范围,一些在商业用地上建的商住公寓楼盘置业顾问表示,这种类型的物业目前岛外购房者仍可以不需要购房资格即可购买。而还有产权受到限制的别墅物业,则通过疑似“以租代售”的方式流入市场。

“最近几天带看的基本上都是商铺、写字楼,商业用地性质的产品目前还不限购。岛外的购房者现在就只能看这些、买这些。”置业顾问小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了位于海口西海岸的广粤锦泰首座,该项目正在顺销阶段,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据广粤锦泰首座的微信公众号介绍,项目共配套有六栋独立形态的小商业和一栋双子塔公寓。而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的情况是,项目正在推售建筑面积约55~89平方米精装的2房和3房公寓。现场销售人员表示,都是一户一证,不限购。

记者提出是否可以参观样板房时,现场销售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样板房可参观。不过从现场销售人员的介绍再结合微信公众号的描述,广粤锦泰首座是一种类似于住宅的公寓产品,其具体表现在:有客厅、卧室和厨房等功能区;但是和大部分商务公寓产品类似,这类产品也不通燃气。

在西海岸的另一个同样在商业用地上打造公寓产品的楼盘上,现场的销售人员也指出,他们正在做培训,准备加紧推售,“担心有政策加码。”

一名接近海口官方的人士指出,确有部分公寓产品由于是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因而不限购。至于未来是否有升级加码调控此类物业的可能,此名人士表示暂不清楚,但严调控的基调不会改变。

未在限购范围内的商业项目 摄影 吴抒颖

一些用地性质特殊的别墅物业,也正在以特殊的方式流入市场。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在三亚的一个别墅楼盘现场了解到,该楼盘本身用地性质为文体娱乐,用地年限为50年,在售部分的别墅并没有独立产权,目前以“以租代售”方式流通。

该楼盘采取的销售方式是:如果确认租50年,那么客户需一次性缴纳总房款70%的费用并与开发商先签订20年的租约(目前政策规定租赁合同最长20年),以后续签不需要任何费用;如果最终能够办下来独立的产权证,则需要缴纳总房款剩余的30%部分,反之,则上述总房款的70%即是最终的购房费用。

该楼盘的一名分销人员指出,没有产权是因为三亚规定商业用地只能外售30%,其余70%必须自持,目前在售的属于70%部分,因此没有独立产权。“早期卖的那些是有独立产权的,但现在这部分没有了。”

记者查询到与之相符合的政策是:2017年5月,三亚发布的限购政策中规定“三亚产权式酒店项目销售比例不得高于该项目客房总面积(或客房总套数)的30%,其余70%必须用于自持经营使用”。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名海南房企、中介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海南本地别墅物业处于上述情况的并不在少数,大多均采取上述方式入市。

但是多名海南开发商人士、中介人士也向记者提示了此类物业的风险。一名在海南从事多年房地产开发的人士指出,这类物业在开发商名下而不在个人名下,是没有保障的。“虽然你签了租赁合同,但是物业产权在开发商名下,即使是拿去作抵押你也不知道。建议不要介入此类物业,风险很大。”

环京楼市:房价回落 看房增多

环京楼市:房价回落 看房增多

近年来,国家向环京区域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越来越多的北京外溢需求和疏导资源被以燕郊、霸州、香河为代表的环京区域所承接,大量北漂一族开始转向环京区域安家落户。

从2016年初开始,环京房价呈现快速增长,个别区域甚至翻番。2017年3月开始,廊坊、天津、承德等地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环京区域房地产市场得以降温,个别区域房价出现大幅回落,市场回归理性。

在一系列限购政策作用下的环京楼市现状如何?在这个“房住不炒”的五一,我们带大家一起再次走进环京,了解环京。

张家口

2017年5月26日,张家口市区限购政策正式出台:对在中心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中心城区已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中心城区新购住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涞水

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出台楼市限购政策,对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套数和首付比例做出限制。涞水本次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且首付不低于30%。同时在涞水购房需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开发商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固安:看房人逐渐增加

随着北京新机场的开工和一系列环京利好政策的落地,作为河北离新机场最近的县城固安,房价也曾一路飙升,到了2016年已经攀升至2.5万元/平米的高峰,从2017年调控开始,环京楼市跌跌不休,固安目前的房价在1.6万/平米左右徘徊。

与燕郊类似,目前固安北部新城已经入住的几乎都是北漂一族,因为限购的原因,三年社保成为目前固安买房的最大门槛,之前固安部分售楼处以三年后签约为前提低调内购,认可度并不高。

记者了解到,目前整个固安在售的新楼盘屈指可数,孔雀城和合美·帝宝壹號等新盘均价约1.4万元/平米左右,也有个别项目还在2.2万元/平米的高位上坚挺。

据部分售楼员称,2018年春节以来,固安新房成交量和价格都在下降,但最近部分售楼处看房人逐渐有增加的趋势,因为价格和政策已经稳定,促成了一些观望的购房者下手。

永清:房价趋于稳定

永清和固安同作为廊坊的下属县城,承接着北京服装和制造业的转移,并且也是距离首都新机场最近的区域,交通体系也在持续改善,京南的通州台湖、亦庄和大兴产业与人口正在转移永清。

随着一系列利好规划的出台,全国性大房企再次云集永清,争夺土地的过程中,房价也曾出现了快速的上涨,一度逼近每平米2.5万元。2017年廊坊市限购政策的横空出世,斩断了炒房客的投机行为,房价才得以回落至现在的1.1万元/平米左右。

据相关数据显示,春节以来永清二手房均价在1万元/平米左右,基本处于稳定状态。目前在售的新盘有森林新都孔雀城等,高层住宅均价维系在1.35万元/平米左右,较高端的联排别墅价格在1.9万元/平米左右。此外,该区域里还有不限购的星悦华府公寓房,户型以loft为主,均价约为8000元/平米。

涿州

2017年3月1日,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涿州市将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将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

兴隆

2017年5月14日,承德市人民当局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在兴隆县范畴内,能够供给本市一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供给一年(含)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对引进人才和驻承单位、来承投资创业的外地户籍人员等,经其服务所在地县区政府认定后,可不供给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采办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采办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二年后方可转让。

北三县:在售新盘较少

河北廊坊的三河、大厂、香河被人们俗称为北三县,辖区人口一百多万,尽管隶属河北省,但却处于北京与天津的包围之中,在享受北京和天津外溢资源的同时,该区域内的房价曾一路飙升,燕郊的房价已经达到每平米四万元,香河和大厂也直奔每平米三万元。伴随着2017年国家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北三县的房价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河市燕郊镇楼市可以说是环京楼市中的典型代表,目前,该区域内二手房均价基本跌至22000元/平米,在售的70年产权新楼盘中兴和园价格在2.4万元/平米左右,正在热销的首尔39街区则属于商住公寓,均价约为1.9万元/平米,除此之外很难再看到有在售的新楼盘。紧邻的大厂县新入市楼盘也不多见,目前区域内新楼盘均价约为1.5万元/平米。正在销售的新楼盘路劲阳光城备受关注,项目位于大厂与燕郊的交界处,距离通州副中心仅12公里,主要以叠拼产品为主,带装修的价格约为2.3万元/平米。

相比大厂和三河,香河的在售新楼盘相对较多,如孔雀城·温莎郡和鸿坤原乡溪谷、富力新城公寓都在销售,均价也基本维系在1.5万元/平米左右。据多位中介机构人士称,大部分刚需购房者还都处于观望状态,但近期北三县商品房成交量和价格都有所回暖。

蓟州、武清

2017年3月31日下午,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霸州:均价1.14万元/平米

廊坊霸州市为县级市,处于北京、天津、保定三地之间,承接了部分北京的外溢购房需求。

2017年4月1日“雄安新区”的规划出台后,毗邻雄安新区的地理优势让霸州在环京区域中有了“明星相”。据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4月,霸州商品房均价曾一路涨至2万元/平米,涨幅超过百分之百,也因此引来了调控加码。2017年包括霸州在内的廊坊多地相继出台限购政策,击退了不少外地投资客。截至目前,霸州区域的商品房均价已经下跌至1.14万元/平米。

据了解,目前霸州楼市中的一手房源主要以高层和公寓为主,除荣盛温泉城、晟世北京时代、华夏孔雀城等楼盘之外,基本无新项目开盘入市。(记者 张建 制图/许骁)(表内信息由新京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以开发商公布为准。)

(新京报)

专家:租房不能一”卖”了之 预租权益难有法律保障

每经记者 舒曼曼 实习记者 李诗琪 每经编辑 梁秋月

原标题: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专家尹飞:租赁住房不能一“卖”了之 “预租”权益难有法律保障

在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长效机制下,“房屋租赁”正成为当下市场的热点,各种租赁产品不断涌现。依靠土地招拍挂、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增加房源供给,成为当前租赁市场面临的重要任务。

然而,随着全国首个企业自持租赁房项目“万科翡翠书院”进入“预租”阶段,高昂的租金以及一次性缴纳多年租金的支付形式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在北京万科公布的租金方案中,90平方米三居室的月租金约为1.5万~1.8万元,180平方米的四居室月租金约3万~4万元,租金明显高于普通租户的可支付范围。

除此之外,在当前租赁市场的大背景下,全自持地块建租赁住房或许还存在其他潜在问题。基于以上情况,《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所长尹飞教授。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房地产开发商以投资回报率低从而以成本反推租金价格的做法,尹飞表示,以拿地成本反推租金价格无疑是本末倒置。实际上,企业自持一定比例租赁住房是政府在扶持规模化租赁经营企业的一个手段,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之下,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种指导思想的变化。

本质上还是“炒房屋租赁权”

NBD:企业全自持土地项目作为一种新的尝试,企业自持后做租赁房,您觉得和传统的租赁模式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尹飞:企业将自己拥有所有权或长期租赁的多余房产拿出来做租赁,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但全自持租赁项目是为了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导思想、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权,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做出的探索。部分土地限价竞自持的出让方式促使企业只能自持、不能转让,只能拿来做租赁。这一尝试符合租购并举的方针,旨在通过多元化的产权方式来满足人民群众的租赁需求。

NBD:这种尝试对于企业和租赁市场会产生哪些影响?

尹飞:首先,这种尝试从制度上限制企业将房屋所有权卖出去,杜绝了“炒房”的可能,本质上是政府扶持规模化租赁经营企业、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一个重要举措。

过去房价高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片面地强调“居者有其屋”,试图通过单一的商品房所有权形式来满足所有人的居住需求,这就客观上导致了房价高企。现在我们强调租购并举,通过多重的产权形式来解决居住需求,有利于避免房价过度上涨,从根本上遏制“炒房”的冲动。

这就为有居住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了购房之外的新选择。对于企业来说,过去企业要做规模化租赁经营,只能在市场上去购置房产,或者长租其他房源再转租出去。现在可以从拿地环节全面介入,更利于企业按照租赁经营的目的,在项目启动时就进行相应的规划和设计,为承租人提供更为全面、便利的房屋租赁以及相关生活服务,从而更有利于发挥租赁经营企业的专业化优势,将规模化的租赁经营做得更好。

NBD:您认为当前一些企业的做法是否依照了政策的本意?

尹飞: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从一开始企业就应该规划、设计好,以公寓等形式进行租赁经营,以提供长租或短租的方式,定期去收取租金。

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过去单纯的商品房所有权,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这才是政策的本意。但现在个别企业的做法实际上是把房子盖完然后一“卖”了之,本质上还是拿这些房子来“炒”,无非是过去“炒”房屋所有权、现在“炒”房屋租赁权或者说使用权,这种做法显然曲解了政府出台政策的目的。

如果政策的初衷没有实现的话,政府相关部门就应该好好研判,将来在土地出让时能不能设置其他条件,比如对自持企业的租金收取时间,尤其是能否一次性收取、提前收取等问题明确进行约定。

“预租”概念存在巨大风险

NBD:对于“以租代售”这种模式,相关政策法律是否有严格的界定?

尹飞:目前肯定是没有相关界定的。因为这种模式刚刚出现,法律对此显然是没有规定的,政府也没有将其取缔的法律依据,但是我们确实也看到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在警示法律风险,这种做法是完全有必要的。

究竟什么样的模式叫做以租代售?我觉得类似这种把租金的十年、二十年打包一次性给付,尤其是在房子还没有交付的情况下,就让消费者预先一次性支付租金,就有可能构成所谓的“以租代售”。

NBD:目前,关于“预租”概念依然模糊,作为承租人应该重视哪些问题?

尹飞:从实践来看,房屋租赁一般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租客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所谓“预租”与通常的租赁不同,显然是模仿预售而创设的。就预售的实践而言,业主一次付清全部价款之后,需要等待相当长的时间方可完成交付,再过一段时间才能完成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法律对开发商的契约自由进行了较大限制。例如规定预售的条件、建立预售备案制度并赋予对抗第三人以及司法查封的效力、要求进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但就所谓“预租”,目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中没有任何类似预售制度,维护承租人利益的特别规定。

该项目最快也得到2020年才能入住,租客提前两年支付一大笔租金,面临很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延期交房、房屋品质未达到约定标准,甚至房屋被第三人依法取得或者查封等情形时,由于缺乏制度规范,租客的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障。对于这类产品,提醒租客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慎重决策。

利用金融手段解决回款难题

NBD:招拍挂方式竞得的自持用地做租赁住房,拿地成本高,会使得企业回款压力变大,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尹飞:回款需求首先要看企业为了拿地付过多少资金,企业的出价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企业自愿的行为。目前的高地价,恐怕还是与个别企业在拿地时不理性、试图以租代售继续炒房的心态有关。但这种做法显然与政府鼓励租赁的政策目标是不符的。企业在出价拿地的时候如果更加理性,如果大家不去抬价而是在底价或低成本去拿地,这样的话回款压力会不会更小一些。

既然地价是通过市场决定的,如果企业出价时错误估计了市场,将来推出产品时市场不接受,就只能风险自负了。

NBD:您认为企业该如何解决回款难题?

尹飞:首先,企业作为经营者、作为商人,应当理性。要做房屋租赁的规模化经营,除了直接拿地去建设租赁房之外,仅就市场化的方式而已,企业还有长期租赁、收购存量房这些获取房源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第二,企业应该充分认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导思想的深刻内涵以及由此带来的政策变化。为了鼓励租赁经营,包括北京在内很多地方都会在土地等方面进一步放开,例如允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造租赁房。较之于国有土地,显然成本会低得多。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实现成本控制。

第三,充分运用金融手段解决回款问题。一旦租赁的规模化经营做起来,企业如果能够提供比较好的租赁服务,就可能获得较为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完全可以实现证券化,这恰恰是很多信托、理财所需要的。国家也在积极推动租赁市场建设,近期会出台相关金融政策(4月25日,住建部、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金融手段、通过与金融投资者分享收益来解决迅速回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