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2018年05月

上市房企去年平均每家赚了13亿

  A股135家上市房企去年营业收入总计高达1.75万亿元,同比上涨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1795亿元,同比增长29%,即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约赚13.3亿元,平均每家比上一年多赚了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在A股135家上市房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方面,102家上涨,占比接近八成;仅8家亏损,占比6%。

  有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得益于楼市2015年至2017年销售火爆,大型房企销售均处于“量价齐升”阶段,高质量可结算货值充沛,毛利率有所上行,房企利润增幅高于营收增幅。另外,2015年至2017年,资本市场窗口期打开,房企通过低息公司债置换此前的高息债,降低融资成本,也提升了盈利空间。

  从2017年年报数据来看,不同梯队房企净利增长速度不同。具体来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37家,占比为27%,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1亿元-10亿元之间的则为63家,占比约为47%;近八成房企净利润实现了同比上涨,亏损企业明显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者为万科,达280亿元。万科、保利和招商蛇口这三家房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超过100亿元。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地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大型房企净利润增速较好,部分中型企业净利润增速有所提升,不少中小企业净利润则偏低。另有分析师表示,龙头房企销售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前15强房企销售金额集中度提升至29%。龙头房企2017年销售均价几乎全线上涨,整体平均上涨约8%,因此盈利空间有所提升。此外,布局三、四线城市的房企受益明显,多数项目当年拿地成本较低,但2017年销售价格大面积上涨,毛利率较高。

借名买房“处处是坑”被借名人亦有风险

  借名买房存在种种风险,即便在借名买房前签订借名协议,一旦发生纠纷,也存在着借名协议被认定无效、房子收不回来的可能

  没有北京购房资格,能不能借别人的资格买?

  手里有点钱,想买商品房买不起,又没有购买保障房的资格,刚好亲朋好友有资格买保障房,能否借他人的资格买保障房?

  名下有房,再买房属于二套,但二套房首付过高付不起且二套房贷款利率高,可否以有首套资格的人的名义买?

  上海已经在征收房产税,为了避免被征收房产税,再买房时能否以名下无房的人的名义买?

  作为房地产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郭韧经常会接到客户的上述咨询。她发现,通常想要借名买房的人,要么是没有购房资格、要么是想省点钱,借名买房主要就是上述4种情况。

  郭韧通常给出的建议是:“慎重。因为借名买房存在种种风险,即便在借名买房前签订借名协议,一旦发生纠纷,也存在着借名协议被认定无效、房子收不回来的可能。”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补充道,借名买房的风险不仅存在于借名人身上,被借名人在遇到他人的借名请求时也要慎重,因为他人占用自己的购房指标后,被借名人自己买房时,首付款的支付比例、银行贷款的利率标准,相比于购买首套房,成本都要增加,而且如果借名人贷款买房,需要以出名人的名义贷款,若借名人不按约还款,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需要由出名人承担。

  三个故事背后的借名风险

  郭韧处理过不少借名买房的案例,她以三个案例阐释了借名买房的风险所在。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姐姐A和弟弟B之间。

  A没有购房资格,B有购房资格,A出钱用弟弟的名义在上海买了一套房,首付和房贷都是姐姐支付的,房屋购买后的出租也由姐姐操作,租金也是打到姐姐的账户里。

  后来B结婚,A把房子借给B住。当A要求B把房子还回来时,却遭到B的拒绝,B认为自己在替A买房后,失去了购买首套房的资格,再购房时首付过多,他无力支付。双方一直协商未果,B后来一口咬定这套房子是自己的,A最初只是借钱给自己买房。

  姐弟俩因而闹到了法院。姐姐请求法院认定双方是借名买房,并要求弟弟把房子过户给自己。但是由于双方最初并未签订借名协议,而且由于姐姐在还贷款的时候,都是取现后把现金给弟弟,由弟弟还款,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实际还款人。姐姐由于无法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借名买房,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姐姐的诉求。

  第二个故事的主角是台湾人C和上海人D。

  C没有在上海的购房资格,而房屋中介D有,C借D之名在上海买房。借名买房后,D结婚了,后来D由于车祸去世。对于D来说,D名下的房产,其妻子是有继承权的。当C找到D的太太称,这房子是自己借D的名义买下的时候,D的太太并不认可。

  C因而起诉了D的太太,要求法院确认房屋是自己的。该案件现在还在审理当中。

  第三个故事的主角是非上海人E和上海人F。

  E同样是因为没有购房资格,而和F沟通以F名义购买了上海的一处房产,双方签订了借名协议,并且房屋后续交付、物业费缴纳亦均由F负责。

  但是后来F擅自把房屋卖给了G,当E得知情况后起诉F,并请求法院按照借名协议把房子判给自己。

  但是法院审理时发现,相关房屋已出售给案外人G,G已向F支付了房款,且房屋已经过户到G名下,那么买受人G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所以E主张确权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一旦借名买房,借名人对于很多事情都是不可控的。如果被借名人后来否认借名买房不配合过户,或者私下把房子抵押、卖掉,或者借名人死亡,又或者干脆联系不上,对于借名人权益都可能是很大的损害。”郭韧提醒道,借名人本来想要规避政策或者省点钱,结果很可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姜超峰也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如果借名人和被借名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借名买房协议,借名人要完成“借名买房”的举证责任非常困难,需要提供签字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首付、还贷、契税缴费证明、物业费、暖气费缴费记录等)、实际居住使用的证据、房产本、购房合同、维修基金发票等书证等。

  有些借名协议即便有效借名人也无法获得房产

  郭韧告诉记者,很多借名人都试图通过签订借名协议维护自身权益,并在协议中约定清楚,借名人是出资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由被借名人把房子过户到借名人名下。一旦发生纠纷,借名人会通过起诉,要求被借名人履行借名协议的约定,将房屋过户。

  然而,对于因限购政策出台而没有购房资格的人,以及没有首套房购买资格而又想要享受相关优惠的人来说,借名买房就意味着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

  在这种情况下,借名人和被借名人之间签订的借名协议是否还有效?

  姜超峰告诉记者,合同法规定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其中一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以限购限贷为特点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这两种情况下,借名协议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借名协议不能够清楚地表明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或者存在过户障碍,譬如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查封或涉及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等情况,法院一般也不支持借名人的确权请求。”姜超峰说。

  李松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提及,如果借名人是由于没有购房资格而借名,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借名人尚未获取购房资格,那么仍然无法将房子从被借名人名下过户到借名人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借名协议是有效的,但双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将房屋过户给实际购房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双方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解除。

  郭韧透露,现在上海的法院对借名买房这一问题的审理整体趋势是“从严”,过去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法院不会审查借名人是否有购房资格,但现在情况变了,遇到这类案件,法院会先审查借名人的购房资质,一旦发现借名人没有资质,就会告诉借名人,如果不撤诉,那么案件审理下去借名人会败诉。

  姜超峰补充道,对于被借名人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情况,借名人很难维权,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公示公信原则,在善意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名人对房产抵押、再次出售时,法律会保障该善意第三人的权利的。

  有些借名协议签了也无效

  受访专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在“借名人无购买保障房资质而想要低价购买保障房”这一情况下,借名协议是无效的。

  李松对记者分析,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而建设的房子,性质上属于保障社会某一特定公众的福利性质的房子。借名购买保障性住房,虽然名义上房子登记在具有购买资格的出名人名下,但房子的实际利益由没有购买资格的出名人享有。故此种借名行为实际上损害了其他住房困难的社会群体,也与国家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初衷背道而驰。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故借名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实践中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李松说。

  李松还告诉记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施行)》第16条明确规定: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而对于“为了避税,找人代持房产”这一情况下的借名协议是否有效,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意见并不一致。

  姜超峰和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谦均认为,在“为了避税,而找人代持房产”的情况下,借名人和被借名人签订的借名协议无效。

  “我认为此种情况下的借名协议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而合同法规定,合同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李文谦说。

  郭韧的意见和姜超峰及李文谦不同。郭韧认为,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借名协议仍然应属有效,她的理由是:假设A借名B买房,虽然这次A避免缴纳房产税,但是B未来如果再买房,还是同样需要缴税,综合起来看,这种情况并没有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

  李松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还提到,若要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借名规避房产税的问题,单纯否定借名协议效力的作用不大,倒不如在被借名人与借名人过户的时候,根据借名买房的时间,结合当时借名人名下的房产数量,要求借名人缴纳房产税,这样可以从根上遏制通过借名规避房产税的情形。

  如果借名协议被认定无效,是否影响被借名人与开发商或卖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有效性?

  李松认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签订的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自由,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购房合同就是有效的。

15个热点城市房价保持稳定

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8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昨日表示,从数据来看,4月份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扩大,二线、三线城市同比涨幅有所回落。70个大中城市中,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继续保持稳定。

4月份,各地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分类调控不放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4个百分点和0.6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均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比较平稳,但二线、三线城市部分区域出现了轻微反弹。从房价表现看,下调和房价平稳的城市以15个核心热点城市为主,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化较明显。最近被约谈的12个热点城市包括丹东等房价上涨明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此次数据看,房价上涨的城市数量明显增多,目前为58个,相比3月份的55个有所增加,这也说明二季度开始部分地方的市场交易有所活跃,这也会带动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反弹。类似价格反弹也促使各类新的调控收紧,尤其是收紧性的购房政策和政策打补丁的做法会增加。

“从城市的房价增幅数据看,一线城市相对来说比较稳定,限价等政策效果不错。二线、三线城市房价涨幅有所扩大,说明此类城市当前潜在的市场交易规模较大,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多,未来继续调控的可能性依然很大。”严跃进表示。

张大伟表示,整体看,2018年房地产市场分化是最主要特点,一线、二线市场将持续平稳,而三线、四线城市将运行在高位。4月份至6月份是房地产市场的旺季,预计房地产市场二线、三线城市将维持轻微反弹的局面。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将继续维持市场基本平稳。

数据揭示住建部为何约谈12城 5月楼市或迎密集调控潮

  住建部近期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约谈了12个城市的负责人,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或揭示了约谈的原因:房价上涨过快。

  从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来看,被约谈的海口、三亚、西安、太原、哈尔滨、贵阳等城市均位列4月房价环比涨幅前十位。其中,哈尔滨房价同比涨幅全国最高,达到12%。

  住建部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分析人士预计,5月将迎来城市层面更为密集的调控潮,范围涉及“五限”、按揭利率调整等多个方面。

  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分别比上月扩大0.2和0.1个百分点。

  据交行金融研究中心测算,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平均环比为0.57%,增速较上月加快。

  “4月房地产成交延续了两年以来的增速下行态势,但房价环比上升加快,这主要源于二线和三线城市房价的较快上涨。”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说。

  “五一”前后,住建部约谈了12个城市负责人,多为房价上涨较快的二线省会城市以及个别三线城市。统计局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被约谈的海口、三亚、西安、太原、哈尔滨、贵阳等城市4月份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均位列全国前十位。

  这其中,哈尔滨新房价格同比上涨12%,领涨全国。此外,在70大中城市中,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最高的是丹东,4月环比上涨2%,而两个月前该地房价还是负增长。

  易居研究院研究员詹毅凡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住建部约谈之后,成都、哈尔滨等部分城市立马出台了严格的限价政策遏制投机炒作,预计二季度部分热点城市楼市政策依然有收紧的可能。

  他认为,虽然二线城市的同比增幅出现小幅反弹,但整体来看,一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指数曲线依然位于降温通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此前发布的最新报告也指出,整体来看,2018年将是本轮房地产市场低点,房地产市场整体将呈现下行态势。由于房地产紧缩调控政策不放松,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会率先探底,而下半年三四线城市市场调整将会出现。

  住建部日前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可见国家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度十分坚决。

  夏丹预计,5月将迎来城市层面更为密集的调控潮,范围涉及“五限”、按揭利率调整、违规行为整顿等多个方面。

  (上海证券报 梁敏)

主题公园建设持续严控地产化

5月16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我国主题公园市场总体保持较好发展势头,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主题公园盲目建设、低水平重复,以及房地产化倾向和债务风险,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未来,我国将进一步严控主题公园房地产倾向,防范“假公园真地产”项目。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有效遏制主题公园与周边房地产捆绑开发现象,减少恶性竞争与违规用地的发生。

管控措施密集落地

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孟玮透露,针对盲目发展、同质化竞争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科学论证、合理规划,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发展、同质化竞争,防范地方债务、社会、金融等风险;针对盲目建设、房地产化倾向等问题,要进一步严格规范、严控风险。主题公园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近年来,我国主题公园投资不断升温。而各地在纷纷上马主题公园项目的同时,也频繁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多次表态并出台措施进行“干预”。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就发布了《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主题公园建设发展中出现了概念不清、盲目建设、模仿抄袭、低水平重复等问题,有些地区还出现地方债务风险和房地产化倾向。为此,《意见》提出,主题公园周边的酒店、餐饮、购物、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单独供地、单独审批;禁止占用耕地及填海建设主题公园。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发展、重复模仿、同质化竞争,防范地方债务、社会、金融等风险;要严控房地产倾向,对拟新增立项的主题公园项目要科学论证评估,严格把关审查,防范“假公园真地产”项目。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实际上,早在2011年,国家发改委就曾明确要严控地方主题公园审批,而后,相关部门也曾不时表态要对这类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北京联合大学副研究员杨彦锋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无论是今年4月出台的《意见》,还是此次发布会的再度重申,都是为了纠正开发商借主题公园的外衣,搭载过多房地产项目的现状。

下放部分核准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近期相关部门反复强调严控主题公园项目的过程中,今年4月,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指出,国家下放了部分核准权,其中包含大型主题公园项目等。据了解,此前我国已将中小型主题公园批准权下放给地方,而本次《目录》修订后,大型主题公园项目核准权进一步从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下放至省级政府部门,不过,包括迪士尼等国际知名的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仍需国务院审批。另有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国家早在几年前就已逐步下放主题公园审批权。

近几年旅游业经济环境上行、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在此背景下,国内主题公园逐渐成为行业风口。很多地方政府为拉动区域经济、提升当地就业率,把主题公园视为重点招商项目。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外宣布拟打造竹文化主题乐园;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则向全球征集重庆·云阳恐龙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方案,拟建侏罗纪恐龙主题公园;北京市大兴区樱花主题公园项目获批,年底前完成绿化主体建设。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有2700多家各类主题公园,且随着市场持续升温,预计到2020年间,国内还将有59个主题公园、5个水上乐园将建成运营,潜在入园人次或可达1.66亿,总投资额可达238亿美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数据反映出国内主题公园市场前景可观,但繁荣的背后,因冲动建设、同质化竞争过度引起的主题公园“速生速死”现象也逐渐显现。据悉,目前投资额超5000万元的国内主题公园大概有300家,具有一定知名度且运营状况良好的主题公园仅为10%,约有70%的主题公园处于亏损状态,其余20%勉强平衡盈亏。另据《2015年我国主题公园行业发展现状分析》显示,近十年来涌现的本土主题公园中,80%已经倒闭,经济损失总额高达3000亿元。

对此,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指出,早前政府下放审批权,可能会使部分地方为拉拢游客冲动建设主题公园。而主题公园属高投资、高风险项目,想要做好特色主题更是颇有难度。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做好合理的城市规划,避免盲目建设造成局部市场过剩,进而引发主题公园“速生速死”现象。

从地产驱动到深挖IP

目前,主题公园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大量业外资本为谋红利借势入局。据不完全统计,跨界布局主题公园的企业约占整体数量的70%。其中,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利用“主题公园+地产开发”模式,享受低土地成本和政策补贴的同时变相发展房地产业务,反哺主题公园项目业绩。有消息称,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主题公园落户,除在一定程度内减免传统税费外,部分还会为主题公园运营商提供资金资助、优惠配套住宅指标用地等。

事实上,在过去十年间,房地产傍主题公园乱象已出现常态化发展趋势。据分析,早年房地产市场火热,资金回报快;主题公园投资大,回收期长,所以对于投资商而言,从经济可行与财务分析上,单纯的投资主题公园不可取。因此,将房地产与主题公园捆绑,成为当时普遍的投资模式。但当下中国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一味谋求暴利投资时代已经过去,房地产行业也逐渐趋稳。同时,随着政府三令五申严控主题公园地产化倾向,地产开发商利用主题公园拿地的情况开始退出主流市场。

杨彦锋表示,目前国内主题公园市场仍处扩容阶段,更多的运营商把业绩的突破口转向至对主题公园IP的深度运营和综合收益方面。当下国内主题公园在文化IP上仍存在培养时间不足、经济程度不够等问题,打造和积累IP将是整个行业之后持续关注的重点。政府多次表态严控主题公园用地,一定程度上也倒逼主题公园运营商加速调整发展思路,从原来盛行的地产单一驱动模式转向对主题公园的文化内涵和IP运营的深度挖掘。这也是行业创造精品主题旅游项目的必经过程。

长租公寓租赁规模2027年达3万亿

高力国际此前发布的一份长租公寓行业报告显示,长租公寓目前分布于全国数十个重点城市,其中上海、北京、杭州均有超过100个集中式长租公寓项目。

高力国际报告显示,长租公寓市场目前主要由四类参与者组成,分别是开发商类背景企业、中介类背景企业、酒店类背景企业及创业类背景企业,各自具有相应的优势和竞争特点。

同时,高力国际估测当前全国的住宅租赁市场租金规模约在0.5万-1万亿元之间,未来租金规模会在2027年达到近3万亿元。

然而长租公寓目前盈利方式相对不明晰,面对长租公寓盈利较难的挑战,高力国际提供四个可参考的解题思路:一、可采取准确的客户定位,挖掘高消费能力的客户,增加盈利空间;二、企业可采用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为长租公寓业务发展助力; 三、获得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整合和发展产业上下游, 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方式。

高力国际认为,长租公寓企业所提供的高质量租赁和服务将是企业及项目发展的基础。

二三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收窄 阶段性供应缺口隐现

多数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楼市调控政策的新一轮加码,在很多城市,政策将和市场形成博弈。这些城市的房价走势,将根据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而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成交量有可能在政策作用下继续下滑,房价走势则将趋向稳定。

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有58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在4月出现环比上涨,比3月的55个有所增加,且很多城市房价涨幅出现轻微扩大。而在3月,同样的趋势已经出现。

房价的回升,往往要经成交量的推动,但4月的房价变化是在交易量下滑的背景下取得的。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单月,全国住宅销售面积环比下滑21.2%,同比下滑4.4%,近两年来首次出现同比下滑。

有分析认为,“量跌”说明房地产市场的上涨周期接近结束,“价涨”则意味着购房者的预期仍然乐观。这种看似矛盾的结论,背后隐藏着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现状——部分城市的库存出现阶段性不足。

部分城市房价“补涨”

成都万人摇号、西安人才“抢房”、丹东炒房团涌入……近期,房地产市场再度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国家统计局于5月16日发布的房价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吻合了购房者的直观感受,但数据更为全面和客观。

数据显示,今年4月,70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平均环比上涨0.59%,涨幅连续两个月扩大;二手房涨幅为0.48%,连续三个月扩大。同比来看,由于去年同期基数较高,新房和二手房价格涨幅都在收窄。

其中,区域分化的情况继续存在。按照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的解读,15个热点城市新房价格继续保持稳定,7城环比下降,8城微涨。

4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4和0.6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均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4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为持平和下降0.1%。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分别比上月扩大0.2和0.1个百分点。

房价上涨的城市主要位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丹东以2.0%的环比涨幅居首,另有13个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1.0%,大连、哈尔滨、三亚、西安、贵阳、太原等被约谈的城市在列。

从2016年的“9·30新政”算起,房地产调控已多轮层层加码。至今,热点城市房价已经维持在平稳状态,但区域性、阶段性的价格异动仍然存在。但与去年相比,今年70城市的房价平均涨幅已明显降低,单个城市最高涨幅也不及去年同期。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丹东楼市出现近年来少见的非理性炒作现象,导致房价涨势较大,但这种情况难以持久。对于其他房价上涨的城市,他认为有一定的“补涨”因素。

“和东部城市对比,一些中西部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房价基数不高,在利好因素的刺激下,价格容易抬升。”严跃进说,落户新政、高价地、区域性利好政策等都有可能成为刺激因素。西安属于前者,海口、三亚则属于后者。

不同于以往的是,此轮房价的上涨是在整体成交量下滑的背景下取得的。即使是一些房价涨幅相对较大的城市,成交量也不够强劲。今年第一季度,西安的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0%;3月单月,海口市的房屋销售面积下降6.1%。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在西安、成都等地的调研,今年以来,这些城市的可售新房规模普遍不足,开发商普遍反映成交量不及去年。

库存规模将至低位

过去两年来,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始终维持高位,价格平稳微涨,整体市场一直是“量升价稳”的状态。如今,“量跌价升”的端倪出现,说明市场基本面已经发生变化。

截至今年4月,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56687万平方米,与2014年末的水平大致相当。与最高点(2016年2月)时的73931万平方米相比,降幅为23%。

上海易居研究院发布的一组数据也显示,截至2018年3月底,100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为43712万平方米,连续32个月下跌。其中,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存销比分别为10.3和10.6个月,均小于12-16个月的合理区间。

这两组数据互相印证,说明了库存规模下降的现状。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去库存任务初步完成,很多城市的库存降至安全线以下。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在很多实施“限价令”的城市,房企选择暂缓推盘,加剧了短期内的供应紧张。在西安的曲江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成都的高新南区、天府新区等热点区域,开发商普遍向21世纪经济报道反映,预估的去化周期在4个月以下。

张大伟认为,在监管层的督促下,很多热点城市从去年开始加大供地,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的住宅供应。因此,在这些城市,市场出现了阶段性供应缺口,供需基本面已经发生变化。

这被认为是房价的真正推手。“库存不足很容易影响预期,一些需求会加速释放,包括此前被抑制的购房需求。”张大伟说。

多数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楼市调控政策的新一轮加码,在很多城市,政策将和市场形成博弈。这些城市的房价走势,将根据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而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成交量有可能在政策作用下继续下滑,房价走势则将趋向稳定。

房价上涨较快遭约谈 多地迅速升级楼市调控政策

遵循“因地制宜”调控大方针,房价上涨与调控加码同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多达58个,其中涨幅超过0.5%的城市有38个。涨幅最高的城市为丹东。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先后被住建部约谈的多个城市均在房价涨幅榜前列。被约谈的12个城市分别是成都、太原、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哈尔滨、昆明、大连、贵阳、徐州、佛山。

住建部约谈后,截止到目前,长春、哈尔滨、佛山、成都、贵阳、西安6个城市已发布调控新政,太原、海口、三亚、昆明、大连、徐州暂未出台相关调控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截止到目前,除徐州没有任何动静以外,上述12城其余城市均已发布不同程度的调控措施。其中,成都、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大连这6个城市目前已全部出台限购、限贷、限售措施;太原、哈尔滨、昆明这3个城市目前只实施了限售政策;佛山实施了限购、限贷政策,但尚未实施限售政策。

6城跟进调控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购房热潮同时,调控也在进一步升级。根据中原地产统计显示,截止到目前,今年全国各地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多达120次。近期,住建部先后约谈了12个城市。约谈之后,长春、哈尔滨、佛山、成都、贵阳、西安这些城市迅速跟进调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目前跟进调控的城市中,哈尔滨、贵阳首次出台了限售政策;4月24日,长春出台了限购限售措施。住建部约谈之后,5月11日,长春再次要求开发商在申请预售时要申报预售价格。即,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须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按照申报价格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预售申报价格,否则不予网签;佛山则在住建部约谈之后发布《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 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销售秩序等问题;西安则针对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公寓”的产品,再次重申强调限购。

上述6个城市中,力度最大且最值得关注的是成都。

5月15日,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限购对象提出了调整,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通知》还要求在成都全市范围内限售,即商品房出售时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调控升级最为关键的一条是针对此前人才政策进行纠偏。《通知》规定,“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才可在成都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而此前,成都针对新落户人群没有任何缴纳社保要求,这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落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当地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

其实,在这些被约谈的城市中,不少城市4月房价上涨居前,如海口、三亚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1.9%,西安环比上涨1.6%,太原环比上涨1.4%,哈尔滨、贵阳环比上涨1.3%。

“哪里(市场)热就调控哪里,这些被约谈的城市房价涨幅多数在统计局监控的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靠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此次跟进调控的城市来看,调控措施主要还是从限售、限购、限贷、限价、增加土地供应以及整治市场秩序入手。调控主线仍然主要是针对供求两条线:一是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另一方面,增加供给,缓解由于供不应求造成的房价上涨。

调控启示录:分化、细化、及时

在复杂且多变的市场形势之下,调控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因城施策”。调控整体呈现出城市更加分化、调控内容更加细化、调控效率也更加及时的特点。

从调控城市分布情况下,调控正从一二线城市逐渐蔓延至三四线城市。2017年调控城市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但2018年调控逐渐向三四线转移;从被约谈的12个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来看,主要集中在东北、中西部地区以及近期有重大政策利好的海南省;从城市等级来看,这些城市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和热点城市周边的三线城市。

另外,值得肯定的是,楼市调控正从简单粗暴走向更加精细化调控。新城控股副总裁欧阳捷就注意到,被约谈的城市普遍出现了明显的供求失衡,但本轮调控措施更具针对性。“比如,被约谈的城市土地供应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几乎一年比一年少,有些城市核心城区甚至无地可供。因此可以看到的是,一些城市针对性提出增加土地供应具体举措;另外,一些城市推出人才引进计划,但却变相刺激了当地楼市发展,导致供求关系严重失衡,这就需要针对人才引进政策进行调控纠偏。”

调控及时性也成为本轮调控主要特征。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近期以来,在房住不炒的调控基调下,部分城市进一步收紧楼市政策,涵盖限购扩围、房贷利率调整和限售等多个维度。从住建部约谈的对象和调控落地的城市来看,楼市成交趋热、房价上涨承压的地方都被及时“关照”。多城调控的相继加码,体现了国家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心,在坚定不移地抑制投机性购房的同时,通过分类调控满足群众的刚性居住需求。短期来看,在调控新政出台后,不仅地方楼市的交易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市场的观望情绪也将有所变化,部分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或出现一定程度的降温趋势。从长远来看,在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的大背景下,“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观念将深入人心,房地产市场将保持理性的发展态势。

就调控整体而言,欧阳捷认为,房地产调控整体进入相对良性发展阶段。“以前,大家对调控政策不太理解,市场甚至有很多抵触情绪,同时也存在一些调控政策做得不到位,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情况,但就本轮调控特点来看,整体较为良性。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房住不炒’概念深入人心,投资性需求坚决不允许进入楼市;第二,有些行政干预(限价)虽然不尽合理但从目前形势看十分必要。这可以向市场传递出政策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强烈信号。”

(21世纪经济报道)

多地开发商“浑水摸鱼”躲避楼市调控

“开发商‘洗盘’普遍,而且手法多样比较隐蔽,让我们这些刚需购房者很无奈。”记者近期在全国多个热点城市调查获悉,一些打算买房的年轻人抱怨,一道看不见的门槛挡在他们的前面,开发商“浑水摸鱼”滋生房地产销售乱象让刚需购房者很受伤。

在中央强调“房住不炒”理念以及各地房地产调控组合拳下,多个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与此同时,在个别城市也出现了一些热门楼盘开发商对于购房者“挑肥拣瘦”的问题,比如全款客户优先、关系户优先,一些楼盘还曲线收取号头费,捆绑销售等乱象屡禁不止,亟待加强治理。

开发商对购房者“挑肥拣瘦”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热点城市热销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购房者“挑肥拣瘦”,比如,优先全款客户、优先关系户等,部分刚需群体买房难的反应强烈。

记者以普通购房者在合肥云谷售楼处走访时,一名客户经理说,预计最近一两个月云谷有200多套房源推出,预约登记的人数已是房源两倍之多,首付比例越高的,越容易买到。“上一次80套新房,3分钟不到卖完,而且全部一次性全款付清,”他说。

“包括云谷在内,合肥多个楼盘最近都在‘洗盘’,”一名房地产中介人员说,客户经理在接待购房者时询问几成首付,热门楼盘预约人数普遍超过新房数量,售楼处会按照首付多少来决定通知顺序,首付低的,就筛选掉不通知了。

在福州四月份开盘的中庚香开长龙楼盘,置业顾问说,此次推出房源两百套左右,每平方米价格4万左右,最低首付五成,“开盘时,我们先通知关系户和全款购房客户提前选房。首付低没有资格买房。”当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后期还会推出新房源,记者提出想看样板房时,该置业顾问说,需要在银行卡上存两百万,验资证明具有购房实力后才能看样板房。

针对开发商拒绝购房者公积金贷款现象,近期,合肥、福州、武汉等多地出台规定,加大拒绝公积金贷款惩处力度等,保障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尽管如此,在一些地方开发商拒绝按揭贷款的做法依然普遍。多名合肥市民反映,滨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热点楼盘都“挑肥拣瘦”,很多新楼盘要求全款优先,让很多可享受首套购房三成首付的刚需购房者很无奈。

一名郭姓女士告诉记者,她从学校毕业3年了,作为一名刚需购房者,原本是可以享受首套房三成首付的,但她从今年初看房看到现在跑了很多楼盘,花了四五个月的时间看房咨询,发现自己想用三成首付按揭买房几乎是不可能的。

“说起来买房这个事,就觉得很心酸,很无奈,”她说,自己最中意的房子是滨湖新区的一个新楼盘,看的次数最多,关注的时间也最长,并且已经交了10万元给售楼处作为认筹资金,但是,该售楼处连续开盘放出了2批房源,自己都没能买到。在2月份的一次开盘中,她没能买到,下了决心要在一个月之后的开盘放号时买到。但是,第二次开盘放号的前一天,客户经理通知了全款客户优先选房,首付6成的客户在第二天参与摇号购房,而她和男朋友的钱再加上从双方父母处赞助的,最多也只够支付5成首付,连参与摇号的机会都没有了,直接被淘汰出局。由于担心房价上涨,她和男友不敢再盯着这个热门楼盘,不得不去了其他楼盘购房。

对类似拒绝按揭贷款的行为,房地产监管部门已经有明确要求,但是依然有开发商屡闯红线。早在去年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通告》,要求在合肥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就在上个月,合肥市有两家房地产企业因为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被通报批评,并被责令限期改正。

合肥市房地产监督部门查实,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雍龙府”项目和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观澜花园”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该行为违反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研究决定,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联合发布通告,对上述两家房地产企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企业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价外加价屡禁不止 号头费暗度陈仓

号头费已被房地产监管部门多次明令禁止,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热点城市,部分热点楼盘交易过程中的号头费、捆绑销售等乱象,依然猖獗。

在福州,多位房地产中介人员说,刚需客要得到热门楼盘的选房机会,有时需要绑车位、绑装修等其他方式,多支付一部分“拿不到桌面上的”的钱款。在3月开盘的福州三盛托斯卡纳楼盘,置业顾问说,房源多是带精装修的,装修款每平方米三千多元需要一次性付清。

在福州3月开盘的首开中庚·香开连天楼盘,备案价在26000-27000每平方米左右,置业顾问却表示要加4000每平方米的精装,且要绑定30多万的车位。装修款和车位款要一次性付清,最后的销售价格每平方米超过三万,成功躲避价格监管。

在福州近期开盘的福晟钱隆尚品,购房者陈先生介绍说,楼盘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是毛坯房一份是装修款。毛坯房要交首付50%,精装修大约4000元每平方米,签合同一次性付清,并且项目不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

隐蔽的号头费。合肥市一名房产中介人员告诉记者,购房者额外给中介一笔号头费,中介可凭借特殊关系拿到房号,一个楼盘12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号头费为14万;90平方米左右的,号头费为7万。他可以带领购房者前往售楼处,在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后,再缴纳号头费。但是,号头费是不能开具发票、不打收据的。

一名李姓购房者告诉记者,她看过一些热门新楼盘,尽管这些楼盘都在合肥市物价局商品房明码标价网站上可以查到备案价格,但是实际上用这些价格买到的可能性很低,有的是需要额外支付一笔号头费,有的是需要绑定装修、车位等,有的楼盘售楼处客户经理对前来咨询的客户极为冷淡、爱理不理,因为该楼盘将新房给了营销公司,由营销公司每平方米加价1000元甚至更多卖出去,然后两者再进行分成。

“要么你愿意多花钱,要么你有特别硬的关系,比如地方政府领导、房地产企业高管等,否则想买到这些楼盘的房子基本没可能,”李女士说。

类似的购房者经历,记者采访到的在合肥经开区、高新区、包河区等区域的购房者也多有反映,颇具代表性、典型性。

杭州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公证摇号政策出台前,杭州不少限价项目存在倒卖房号、变相收取茶水费等暗箱操作现象。“一些房企内部的管理层甚至员工内定房源加价转让的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一些热点城市严控新项目预售证审批,同时严控网签和备案,强调有序备案,导致一些已成交的房源无法备案。

多地房地产公司的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限价令和有序备案下,一些高价楼盘明明已经卖出去了,但房管部门拖着不给网签。等到一些价格低的低端项目要网签时,将高低项目搭配网签,整体上的网签价格也不会过高。

精细化调控需加快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一些热点城市的销售乱象,尤其是部分开发商提高购房门槛“洗盘”等问题,调控需要进一步深化,精准监管和治理。

对于一些热点城市的销售乱象,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主要原因是一些热点城市楼市供小于求,特别是被限价的预售房源,供需关系十分紧张。其次,在去杠杆的背景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告急,所以通过“洗盘”等方式提高资金回笼效率。

热点城市普遍存在库存不足的情况,潜在购房需求很强烈。“这个时候如果政策层面不关注,有限的房源会继续被抢购,进而形成价格上涨的市场印象,所以政策必须精准管控。”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热点城市、热点区域商品房要加快供应速度,建议加快项目预售证审批速度,同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郭红兵认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建议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比如新盘预约人数多于房源时,必须强制开发商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避免暗箱操作。同时,建议对摇号者身份进行分类,按照首套刚需购房、改善型需求购房、投资性购房的先后顺序参与摇号。

专家认为,为了控制商品房均价超过限额,一些热点城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商品房网签备案采取严格控制的方式,对部分新开盘房源推迟备案时间,尤其是一些会大幅拉高当地商品房均价的高价商品房,短则拖延两三个月,长则半年以上,但是,这种拖延网签备案的做法,会使得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购房合同无法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应,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无法获得购房者通过按揭贷款方式的购房资金,这对当下急需补充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备受煎熬。

当前,银行对房地产企业银根收紧,尽管很多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很火爆,但是并不能立即拿到现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的银行对个人按揭贷款迟迟不通过审批,有的按揭贷款即使审批通过了,资金也迟迟没有打到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账户上。这样必然会抬升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成本。一方面是个人按揭贷款迟迟无法到账,另一方面是房地产现金流高度紧张,资金成本急剧上升,多方因素共同推动下,房地产企业各种“洗盘”手法屡禁不绝。

“尽管楼盘卖得很火,但是按揭贷款迟迟无法到账,”一名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诉苦说,在某个地方城商行有按揭贷款待放款近2000万元,未审批的按揭贷款近500万元,在另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的额度更大,待放款的按揭贷款额度近4000万元,迟迟未审批的额度有7000多万元。

近日,一些热点城市加码调控,3月份以来已有武汉、杭州、西安等城市宣布“摇号购房”,武汉、长沙等地还明确刚需优先摇号选房。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经有上海、南京、长沙、成都、武汉、杭州、西安等热点城市陆续公布“摇号购房”通知。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表示,摇号售房公开透明,可以打击炒房卖号、捆绑搭售等违规行为。此举相当于政府依法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的违规销售行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欧阳捷表示,在一些热点城市,由于新房供应不足,一手房和二手房房价倒挂,有购房资格的改善型购房者变身投资客,利用限价监管套利,助长了投机风气。他建议,未来应当适当提高部分新房特别是高端住宅的限制销售价格,让一二手房价回归相对合理区间,减少投资投机的监管套利。

福建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明确实施片区调控,按照“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调控有手段”的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的房价控制体系,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明确加强片区住房价格监管,防变相涨价。以“同地段、同区域、同品质”楼盘近半年成交均价为基准,按照片区控价目标,合理确定年度、月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将车位车库价格、精装修费用纳入价格调控范围,以防变相涨价。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预售价格备案要求,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网签。

业内人士认为,房屋预售价必须“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让房价公开、透明是房屋预售价格制度的作用之一。此外,要加强监管执法,防止开发商“浑水摸鱼”滋生房地产销售乱象。

(经济参考报)

土地市场低位徘徊 一二线城市流标数量激增

随着楼市调控政策延续,各地普遍加码的限制性政策让土地市场进一步回归理性。一二线城市土地市场低位徘徊,流标成为普遍现象。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一线城市共有8宗土地出现流标,为近年来少有的流标数量高峰,其中有6宗在北京,合计经营性土地流标数量同比上涨166%。从土地流标面积来看,同比上涨幅度达700%。

从二线城市数据看,今年以来,合计流标经营性土地68宗,流标规划建筑面积达796.66万平方米,相比2017年同期的521.76万平方米上涨了53%。

“随着楼市调控的深入,土地市场流标现象逐渐增多。”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土地流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流标土地大多配建复杂且非热门地块。以北京流标的住宅土地为例,地块处于远郊区,而且地块有多重属性,导致房地产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烈”。

其次,房企资金压力逐渐出现,从2016年9月底开始,全国一二线城市严格调控。“这种情况下,房企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叠加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虽然整体销售依然处于高位,但再拿地的资金压力逐渐增加,企业对非优质地块的积极性降低。”张大伟说。

整体来看,2018年楼市将继续严格调控,未来房地产市场走势将出现分化。不仅如此,目前房地产市场租售并举、共有产权、限售等房地产长效机制已经逐渐落地,更清晰的配套机制在加快制定。

张大伟说,“这些政策的核心是‘房住不炒’,房地产市场回归平稳。回顾目前各地的房地产政策,限购与限售全面升级。这些因素最终将导致房企资金链紧绷,预计流标土地数量和范围有可能在2018年下半年继续扩大。”

近日,华创证券发布的房地产行业研报称,受4月份一二线土地供需紧张结构性因素影响,全年土地供给逐步增多,土地市场供需关系改善趋势不变,土地价格也将进一步回归理性。

据悉,土地供应方面,4月份全国受监测的100个城市各类型土地合计供应8981万平方米,住宅类供地建面34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其中,住宅用地供应量约占总土地供应量的38.43%。

华创证券相关分析师指出,纯住宅地目前库存维持低位,土地补库存需求依然较大。从数据来看,4月份住宅类成交楼面均价同比上升6%,溢价率略有回升,考虑到4月供给形势叠加土地挂牌价整体下行,预计未来土地市场回归理性趋势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