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2018年06月

个税抵扣房贷或搅动楼市 月供1万每月增2375元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

对于购房者来说,本次税法调整最大的利好是草案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增加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可以切实降低民众的住房压力。

有分析人士表示,由于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所占收入水平不断攀升,专项附加扣除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也有可能会导致一二线房地产市场的爆发。

个税将可抵扣房贷利率和房租

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该草案还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才能正式出台。有专家指出,一般来讲,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时间为一个月,会吸收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意见和建议。若进展顺利,个税法今年内有可能出台,实施可能要到明年。

对于购房者来说,本次草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房贷利息可以在个税中抵扣。房贷利息抵税,一般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计算个税交多少时,会将房贷的利息部分先从收入中“抹掉”。

实际上,这已不是“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提法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国内此前已经有过先例,上海、天津、重庆都曾出台过房贷利息抵个税的政策。

天风证券提供的资料显示,1998年,上海出台政策,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可在这一时期内房贷利息抵扣个税,采取的是先征后退的方式;天津也在1998年实行过抵扣政策,但方案仅限住房公积金利息可抵个税,可抵税基较小;重庆现行方案以补助形式出现、设定补助额度限制,限定在重庆九区购买首套房的人群,期限从2008年12月1日到2022年。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表示,中国将转向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新体系将基于完整的资产信息。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当时,这一减税方式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现在来看,本次草案的提出,也是当时改革思路的一个落实。

在个税抵扣房贷利息之外,住房租金的抵扣对于租房人群来说也是一大利好。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个税方案对于租房市场的影响是长远的,在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背景下,通过税收调节,可以保障租赁人群的自身权益,有助于合理引导租赁需求,有利推动和引导人群“租房也是安居”的有居住理念,更好实现“安居宜居”的目标。但对于租金本身影响是间接的或者说很小,因为租金更多是受供求关系以及房价因素两方面影响。

或将刺激一二线房地产市场

此次草案如果顺利通过,具体来看,购房者将获得多大的利好呢?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分析,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对于月收入为1万元左右的居民来说,只减少了百元左右的个税,基本没有影响。市场更关注其中的税率级距,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特别是房贷等支出是否能在5000元以上继续扣减个税。

中原地产分析师算了一笔账,参考目前北京正常的收入水平和房贷情况,按照个人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在2万左右来计算,如果购买一套房贷在150-200万元左右的普通五环外商品房,月供在1万元左右。目前剔除月供、个税后剩下的收入只有6880元/月,而个税改革后,收入结余可达到9255元/月,每月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

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自己目前三十多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家庭日常开支和孩子教育需要花费很多钱,身上还背负着房贷,每月房贷和房贷利息需要支出8000多元。如果草案能够通过,将大大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

“个税方案中提及的住房贷款利息或可以抵扣的规定,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将会是个极大的利好”,张波指出,通过抵扣可以有效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对于实际收入的影响,会促使一部分人群加速买房的行为,但是预计房贷利息的扣除是有标准的,最可能的做法是只针对个人或家庭的一套自住型住房,所以并不会由此引发炒房,更不会因此导致房价大涨。

中原地产分析师则认为,如果住房贷款利息可以减免个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将非常大。个税缴纳人群在一二线城市占比较高,三四线城市相对较少,如果执行这一抵扣方案,很可能会导致一二线房地产市场的爆发,所以这一政策需要与房地产其他长期调控政策协调执行。

另外,市场上也有观点认为,个税抵扣房贷利息和房租的做法只能惠及部分人群,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对此,张波表示,不存在绝对公平,所有的公平都是相对的。房贷利息和房租的专项扣除相比以往的“一刀切”做法,更好地兼顾了和不同地区人群收入差异性,更好地兼顾相似人群因购房时间点不同而形成实际收入的差异性,更好地兼顾了外来租住人群和本地有房人群的收入差异性。总体来看,此举是利远大于弊,是更为公平的做法。

(华夏时报)

租购并举渐入佳境构建楼市阶梯型消费

由2014年上半年的观察期到2016年“9·30”政策不断收紧,楼市经历了平淡期、升温期、火爆期以及目前热点城市的明显降温期。

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整体来看,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思路和理念已发生重大改变,即坚持因城施策,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手段持续创新

与往年相比,今年楼市调控手段丰富且力度空前。除以往限购、限贷外,在本轮调控中进一步演化成“限购、限售、限价、摇号、限土拍”等多措施为一体的需求控制政策。

“调控工具的创新进一步反映了调控形势的严峻性。”夏磊认为,除了行政手段创新外,调控思路更是发生重大改变,即强调“因城施策”。房地产调控跟随房价呈现“核心城市到非核心城市”、“发达城市群向欠发达城市群”的迁移特征。到2018年,调控已经深入到三线、四线城市以及非热点城市群。除此之外,房地产调控更是从短期走向住房制度改革。

事实上,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在本轮楼市调控中,可以明显看到以往被忽略的住房租赁市场在近两年获得重大政策青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超过50个城市发布了有关住房租赁的政策措施,并且住房租赁供应也在逐渐纳入地方的土地出让规划中。除此之外,各地还通过政策松绑及土地制度创新等方式,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供应。

某机构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房地产发展经历了黄金十年,“居者有其屋”的主流意识导致大量人群理解的安家置业往往和买房划等号,但未来十年,中国不得不面对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而引发的大量人口持续入城,所以,一味地增加商品房供应来满足绝大多数人群的居住需求并非良策。在此背景下,通过住房租赁市场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可以说是现实需求。

效果不断显现

随着各地楼市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能够直观显现调控效果的莫过于房价。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5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0.6%和0.2%,分别连续4个月和3个月下降。虽然31个二线城市和35个三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略有升温,但若仅从热点城市价格变动情况来看,市场降温明显。

具体来看,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中,福州、上海、厦门等城市二手房价格出现环比下跌,其中福州二手房价格环比跌幅最大,达到0.5%。虽然北京二手房价格环比出现正增长,但此前已连续12个月呈现环比下跌情况;再从同比情况来看,有7个城市房价出现同比下跌,分别为北京、厦门、郑州、上海、南京、济南和福州,同比跌幅依次为5.7%、5.1%、2.4%、2.3%、0.3%、0.2%和0.2%,这也意味着这7个城市二手房价格跌回一年前。

“从房价跌幅较大的几个城市表现来看,主要是由于这类城市发布的楼市调控政策较多、且实施力度较大,尤其是限价等政策更是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影响。”上海易居研究院研究员詹毅凡表示,虽然热点城市房价降温明显,但今年以来,部分二线、三线城市房价依然持续上涨,因此,对于这类热点城市来说,预计三季度政策依然有收紧的可能,尤其是近期明显过热的丹东等城市,更是需要提前做好调控升级的准备。

住房制度改革仍是重点

从历年房地产市场表现来看,大致4年一个周期。所以,如果仅从时间这一维度来看,本轮周期中的调控持续时间,相较以往无疑更长,同时,整体从严的调控基调依旧没有发生改变。究其核心原因,张波分析称,此次调控的目的不单纯局限于商品房本身,更不只是为控制房价,而是为了构建房地产阶梯型消费,解决高房价和库存区域间不平衡发展的问题,更为核心的则是围绕“真正落实长效机制”这一目标。

尽管在本轮调控过程中,依然有地方出现局部趋热现象,例如今年二线、三线城市房价的持续上涨等,但在张波看来,这主要是因为短期调控使得需求被暂时性抑制,而政策稍有“松动”就会使得被延后的需求集中爆发出来,而这些大量的实际居住需求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最终就会以非理性的形式体现到市场上来,因此,要想最终实现“安居宜居”的目标,还要从长效机制建设上入手,如将部分非理性购房需求更好地性引导到租房上来。

夏磊也表示,一些行政手段只能在短期影响市场波动,从长期来看,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才是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根本。具体来看,要从供给端着手,从短期调控政策过渡到长效机制建设、从行政手段过渡到经济手段、从商品属性为主过渡到构建强调居住属性的住房制度。她建议,按照“房地产长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的分析框架,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根据库存去化周期调节土地供应,优化城市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结构;金融政策鼓励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

(证券日报)

央行报告:房地产信贷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抑制

央行北京营业管理部22日发布的《北京市金融运行报告(2018)》(下称《报告》)显示,2017年北京房地产市场在从严调控后迅速降温。

《报告》指出,2017年,北京市实施更加严格的住房调控政策,打出“3·17”房地产调控系列政策“组合拳”, 住房交易量显著下降,房价全面回落。2017年, 商品住房签约量同比下降45.6%,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签约量同比下降26.5%,二手住房签约量同比下降49.8%。截至2017年末,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自2016年“9·30”新政后连续15个月环比不增长,二手住房价格指数连续8个月回落,降幅持续居全国首位。2017年住房租赁平均租金同比涨幅较2016年回落13.3个百分点。

此外,有关方面多渠道增加了住房市场供给。全年住宅用地供应1200公顷,比原计划增长近1倍,发布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值得留意的是,相关部门实施了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控总量、调结构、提利率、防风险,多项调控政策措施为全国首创或率先实施,房地产信贷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抑制。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5%,较上年下降25.2个百分点; 全年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少增1075.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新增额占人民币各项贷款新增额比重降至20.2%,较上年下降20.1个百分点。

(新京报)

中国房子的空置率到底有多高 答案出乎意料

我们买不买房参考的因素很多,比如利率、政府调控、市场预期等,但一个最简单、最实用的因素却被淡忘了,那就是市场上的房子到底是多了还少了!

房子也是商品,买的人多了会涨,反之会跌,这么简单的供需关系相信大家不会不知道,但却不被人们使用,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比如你去买商家的商品,需求看得一清二楚,但商家到底有多少商品,你不知道,所以有时价格往往是虚高。

那么中国现在的房子是多了还是少了?够不够住?我们可以用空置率来衡量。

对于空置房率,目前没有权威的数据,官方公布的只有商品房待售面积,它说的是开发商已经建好的准备要出售或出租的房子,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子。

但是商品房待售面积只能测量增量房子的空置率,而存量房子当中的空置率到底是多少却没有统计到。

所谓住房空置率正确的应该是:某一时刻空置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比率。 不包含已出租的房子。

近日,原中财办副主任杨伟民在 “2018陆家嘴论坛”演讲中谈到中国住房空置率问题时,他说:

之前,曾经请有关单位通过对用电量对全国住宅的空置情况摸底调查,显示我国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住宅的空置率都相当高。比日本这种高度老龄化、少子化、城市化的国家还要高,日本是13%。

他没有给出确切的数据,但按照他的说法,中国目前的空置率显然是要高于13%的。

当然中国没有进行房屋大普查,空置率确切的数据并不能找到,对于中国的空置率各路人马说法明显不一。

今年3月,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2017年,大中城市房屋空置率是11.9%,小城市房屋空置率13.9%,农村房屋空置率14%。

2015年5月腾讯发起的《2015年5月全国城市住房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主要城市的住房空置率整体水平在22%至26%之间。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表的《城镇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场发展趋势》报告中预测:

2013年,我国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城镇空置房为4898万套。

2013年六大城市空置率分别为:重庆25.6%、上海18.5%、成都24.7%、武汉23.5%、天津22.5%、北京19.5%。三线城市住房空置率最高,为23.2%。

很显然,各路人士对我国住房空置率的预测虽然说法不一,但都认可在10%的幅度以上。

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为合理区;空置率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如果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的空置房率确实偏高,有的数据甚至已经到了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那这样意味着什么?这预示着中国房价将要见顶了吗?

显然不是,中国的住房空置率偏高这是事实,但不意味着房价见顶,比如按照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预测,中国城镇住宅空置率达到22.4%,但依然出现了2016年一二线房价的暴涨以及2017年三四线的大涨。

我的住房空置率要分两方面来看,一是处于城镇化顶尖的一二线城市房子依然是紧俏,而人口不断流出的三四线城市则是供大于求,房子面临积压的风险。

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依然处于城镇化进程,即使中国目前人口出生率低,但存量下的人口流动会让高级别城市人口增速大于房子供应量,结果就是中国处于金字塔上端的房子继续上涨,下端的房子会滞涨。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58.5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2.35%,无论是人口的城镇化,还是户籍的城镇化都没有达到80%,这个数值被认为是城镇化的顶端。

1、人口的城镇化会带来增量的人口,表现为当地人口地净流入;

2、户籍的城镇化表现为城市内部人口结构的变化,即越来越来的人口获得房票。

所以按照中国目前城镇化率1%的递增幅度,中国中心城市(省级以上)至少还有十几年的人口净流入期,对应的就是对房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而从住房供应上看,随着城镇化的逐渐深入,大城市新增用地逐渐少,开始进入存量房时代,2016年7月,北京房屋总成交2.9万套,其中,新房成交0.7万套,二手房成交2.2万套;从15个热点城市中,二手房/新房成交量比值由2提升至4。

存量房时代的到来意味着大城市可供出售的住房更多只能从存量房腾挪,结果是快速消化目前的空置房。

我们以深圳为例,深圳是典型的外来人口城市,同时也是小产权房集中地。深圳的住宅分为三类,有人做过测算深圳住房面积是4.04 亿平方米。

1、城中村、小产权房等:1.76亿平方米;

2、商品房:1亿平方米;

3、保障住房:大约1.28亿平方米。

空置率房主要集中在商品房,没有多少人去炒作小产权房和保障房吧。我们来算下,1 亿平方米如果每套房居住面积是90平方米,那么就有111万套房。

假设深圳房子空置率是20%,那么空置房数就是22.2万套房,可以满足70万左右的人口居住,以深圳二千万的人口体量,多吗?

所以以中国房子空置率高企预言房价见顶这是伪命题,对三四线城市或许有效,对一二线城市不会管用。即使接近城镇化末端也很难见效,因为住宅土地由地方政府供应,当大量的需求追逐有限的资源时往往表现为上涨。

比如说中国香港,都说它人多地少,但香港实际的所有建设用地面积只占总面积的25%,住宅用地仅占7%,这是香港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警惕房企高负债率风险

高杠杆是高利润、高回报的重要实现途径,对房企具有很大诱惑力。不过,房企负债具有数量大、期限长,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影响大、风险高等特点,这决定了绝大多数房企貌似实力强大,但实际上却很脆弱。因此,房企高负债及其可能导致的风险亟待引起监管层重视,尤其是要警惕房企高负债率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

近日,有研究机构发布报告指出,2017年主要上市房企(A股、H股和其他)负债规模与增速继续加大。数据显示,2017年末,60家重点房企有息负债占比达84.1%,增加3.1个百分点。2017年,总有息负债超过千亿元的房企有14家,较2016年增加6家,90%的房企总有息负债在上涨,且超过一半的企业负债增速有所增加。

与一般企业负债相比,房企负债具有数量大、期限长,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影响大、风险高等特点,这决定了绝大多数房企貌似实力强大,但实际上却很脆弱。因此,房企高负债及其可能导致的风险亟待引起监管层重视,尤其是要警惕房企高负债率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

目前,房地产行业整体负债率达79.42%,房企杠杆率处于历史高位。在高负债的同时,房地产行业近年来普遍保持着营收与利润的双增长,资产回报率保持着较高的比率。有关数据显示,130家房地产企业今年一季报实现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2998.84亿元和334.5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87%和39.93%。为什么房地产企业净资产回报率不断增长,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呢?这反映出房地产企业在以高负债率为代价提高资产回报率。

一般来说,造成企业高负债率的原因主要在于其经营模式,房地产行业是负债经营的典型,从土地、建设、销售等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是借用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以及购房者的资金来完成的。

房地产企业大多采用预售制度。一方面,这意味着开发商可以预先得到购房者的定金,这部分定金往往被用于房屋后续的开发建设中,也就是说,房企实际上是在用购房者的资金建设开发房屋,自投资金较少。而且,房屋预售在竣工前只能称为负债,竣工后才能转换为收入,预售额越大,负债越多。

另一方面,目前房地产开发普遍存在快速开发、推盘过快的现象。继2017年房地产销售繁荣后,房地产企业竞相争夺高价地,因而纷纷拓宽融资渠道,这必然会提高房企的负债率。举例来说,若房企向银行融资,向银行借钱买地、建楼,建好后抵押给银行又可继续获得贷款开发楼盘,如此往复,形成了高负债率的资金链。

不难看出,房企日益增长的资产负债率,实际上是房地产行业高杠杆的真实写照。房地产企业是高杠杆企业,融资环节关系着房企生命线,资金实力代表着拿地、经营、价格等方面的话语权,直接决定着房地产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发展规模,因而获得低成本融资和强化现金回款率已经成为房企得以生存壮大的关键。

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来说,高杠杆是高利润、高回报的重要实现途径,高杠杆游戏对房企具有很大诱惑力。不过,从防控金融风险和参照别国经验的角度看,房企自有资金有限,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特别是极易受到宏观经济和相关政策的影响。因而,资金尤其是信贷资金不能无限制地流入房地产行业,必须防止催生房地产泡沫进而造成金融风暴。

与此同时,我国房地产高度依赖信贷资金,不断上涨的房价及炒房收益形成了强大的“虹吸效应”,给实体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面对房企高杠杆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房企唯有积极利用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去杠杆,不应存在融资环境可能会放松的侥幸心理。那些净负债率高、债务结构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的房企,更应该积极思考如何保证企业资金链的安全,将负债率降低到一个比较健康的水平。(盘和林)

(经济日报)

央行定向降准释放资金7000亿元

央行将继续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本报记者 傅苏颖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6月24日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总体测算,此次降准将释放资金7000亿元。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定向降准是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体现。他指出,考虑到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整个金融市场流动性的状况、金融去杠杆的情况,包括M2增速还处于历史低位,所以这次降准释放7000亿元的准备金的规模还是稳健货币政策的体现。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定向降准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自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银行要建立台账,逐笔详细记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情况,按季报送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

二是同时下调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机构使用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签约金额和资金到位进展比较缓慢,考虑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主力军,可通过定向降准释放一定数量成本适当的长期资金,形成正向激励,提高其实施“债转股”的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同时,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为突出。邮政储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商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其实施定向降准,有利于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增加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总的来看,此次定向降准有利于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有利于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属于定向调控和精准调控。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该负责人介绍。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降准释放资金共约7000亿元,有利于增加银行低成本可用资金,并辅以其他措施,将促进“债转股”加快实施和增加小微企业融资。另外,适逢半年末时点,市场流动性有季节性紧张压力,此次降准也有利于缓解季节性流动性紧张,保证流动性平稳,同时也是去杠杆的举措之一,有利于推进结构性去杠杆。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管清友点评称,本次降准主要是落实国务院要求,定向降准,重点支持“债转股”,稳妥推进去杠杆。客观上将释放流动性,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市场情绪。

温彬认为,此次定向降准,与前两次比较又有了新的创新,即对大型国有银行和十二家股份制释放的5000亿元,是用于“债转股”的项目。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解决一些行业和企业杠杆率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资金和股权等问题,“债转股”在推进中,落地的项目相对比较缓慢,也影响我国的结构性去杠杆。因此,通过此次定向降准,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包括通过发债、引进第三方资本,相信年内会较快推进此前签约的项目尽快落地。(下转A2版)

针对定向降准资金支持的“债转股”项目应满足的条件,该负责人介绍称,一是实施主体在“债转股”项目中应当实现真正的股权性质投入,而不是仍然以获取固定收益为目的的“债转债”,也就是说,不支持“名股实债”的项目。

二是鼓励相关银行和实施主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项目。

三是“债转股”有关股份以及相关债务减记要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按照法律法规,由项目相关参与方协商确定。

四是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相关实施主体应真正参与“债转股”后企业的公司治理,促进其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同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五是实施“债转股”项目应当有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恢复企业发展动能,不支持“僵尸企业”债转股。

温彬也表示,这次落地过程中,也明确反对明股实债和“僵尸企业”债转股,以防止逃废债,要更好的参与公司治理机制中,既可以完善公司治理,同时也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手段。

温彬认为,此次定向降准相对MLF(中期借贷便利)而言是释放长期资金,使商业银行可以更好运用于长期项目和信贷结构的调整,债转股就是用长期资金来支持长期投资,包括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就更有持续性,通过定向降准这一措施,可以实现结构的优化。

温彬表示,未来仍然有空间、有必要和有可能进一步的实施定向降准,预计未来到年底还有1次-2次的定向降准的操作。主要是考虑到宏观经济在下半年存在的一定不确定性,这会进一步影响外汇占款的变化。同时,目前来看,即便是降准之后,目前与国际同业来比仍处于高位,因此,降准有利于释放长期资金,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同时,也不排除进一步通过降准置换MLF方式,来降低整个金融体系获得资金的成本。

“展望未来,在经济运行显下行压力、中美贸易冲突升级的情况下,预计类似定向、结构性支持政策还会继续推出。”鄂永健认为。

(证券日报)

央行年内第3次降准:释放资金7000亿 不会过分影响房价

央行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专家分析认为,定向降准是为了缓解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在当前股市较为敏感的时间点宣布这一释放流动性的消息,无疑对股市来说也是利好。

从历史规律看,降准对于地产行业销售有直接刺激作用。通过比照2008年、2011年和2015年三次降准周期可以看到,三次降准之后行业销售均存在明显恢复,持续恢复时间在1年以上。

今年以来,央行已经实施了三次定向降准。第一次是1月25日开始实施的面向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释放长期流动性约4500亿元。第二次是4月25日实施的定向降准置换9000亿元MLF,同时释放增量资金约40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等相关问题在官网进行了回答:

此次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此次定向降准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自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银行要建立台账,逐笔详细记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情况,按季报送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二是同时下调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机构使用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

此次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此次定向降准是落实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部署。今年以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签约金额和资金到位进展比较缓慢,考虑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主力军,可通过定向降准释放一定数量成本适当的长期资金,形成正向激励,提高其实施“债转股”的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同时,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为突出。邮政储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商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其实施定向降准,有利于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增加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总的来看,此次定向降准有利于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有利于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属于定向调控和精准调控。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定向降准资金支持的“债转股”项目应满足哪些条件?

人民银行鼓励十七家大中型商业银行使用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充分体现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的“债转股”项目,以下几条是需要注意的:一是实施主体在“债转股”项目中应当实现真正的股权性质投入,而不是仍然以获取固定收益为目的的“债转债”,也就是说,不支持“名股实债”的项目;二是鼓励相关银行和实施主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项目;三是“债转股”有关股份以及相关债务减记要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按照法律法规,由项目相关参与方协商确定;四是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相关实施主体应真正参与“债转股”后企业的公司治理,促进其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同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五是实施“债转股”项目应当有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恢复企业发展动能,不支持“僵尸企业”债转股。

对于房地产而言,历史规律看,降准对于地产行业销售有直接刺激作用。通过比照2008年、2011年和2015年三次降准周期可以看到,三次降准之后行业销售均存在明显恢复,持续恢复时间在1年以上。A股地产指数在降准之后表现不俗。

财经评论员江瀚认为,此次降准是一次非常精准的市场调控,不仅目标明确,执行者具体,方向非常突出,所以只要政策能够真正执行到位,那么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国家核心理念几乎不会是问题,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忧。

一文读懂央行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释放资金7000亿

央行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专家分析认为,定向降准是为了缓解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在当前股市较为敏感的时间点宣布这一释放流动性的消息,无疑对股市来说也是利好。

从历史规律看,降准对于地产行业销售有直接刺激作用。通过比照2008年、2011年和2015年三次降准周期可以看到,三次降准之后行业销售均存在明显恢复,持续恢复时间在1年以上。

1、央行年内已经第三次定向降准

一文读懂央行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释放资金7000亿

央行历次降准时间表

加上此次央行再次降准,今年以来,央行已经实施了三次定向降准。第一次是1月25日开始实施的面向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释放长期流动性约4500亿元。第二次是4月25日实施的定向降准置换9000亿元MLF,同时释放增量资金约4000亿元。

央行此前两次定向降准的效果显著,让市场流动性呈合理稳定状态。尤其是第二次定向降准的作用更为明显,部分化解了金融机构因MLF累积而形成的潜在风险。央行当时强调,降准置换MLF属于两种流动性调节工具的替代,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总量基本没有变化,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取向保持不变。

2、为何要降准?

海清FICC频道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此次定向降准本来就是“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相机抉择的应有之义,“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绝对不是“一成不变”的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的内涵应当是跟随经济形势的变化,采取相应的货币政策。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持续降准”应当是光明正大的。

2018年央行货币政策“新型降准”,存在八大重磅情理:

情理一,2018年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巨大,“定向降准”前提成立;

情理二,2018年CPI中枢在2%左右,“定向降准”是可选项;

情理三,“严监管”态势明显,“宽货币”不会导致2015-2016年的“金融乱象”;

情理四,定向降准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配套措施,有助于降低银行负债成本;

情理五,政府信用紧缩,需要货币政策对冲;

情理六,定向降准成为替代贸易顺差收窄下的货币投放渠道;

情理七,“定向降准+公开市场回笼”可以有效缓解流动性分层;

情理八,用增量利益引导金融服务小微实体。

海清FICC频道认为,2018年在“严监管+紧信用+紧财政”的政策组合下,“信用紧缩”问题持续发酵,央行货币政策需要采取“宽货币”进行合理对冲,且在2018年中国贸易顺差逐渐收窄的情况下,“持续性降准”是对冲外汇占款流动性的良好选择。

2018年“新型降准”绝不是重蹈“刺激放水稳增长”的老路,在史无前例的“严监管”大背景下,2018年进行“宽货币”绝不会导致2015-2016年的“金融乱象”重演;在MPA等约束之下,“加杠杆”绝不可能卷土重来;在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下,同样绝不可能再次出现房地产泡沫,市场需要对此有清醒认识,抛弃旧思维。

此次,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政策层再次将流动性定调由“合理稳定”进一步改变至“合理充裕”,重回2014年四季度-2016年三季度的“合理充裕”,这是一个巨大的政策变化。

一文读懂央行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释放资金7000亿

图1:流动性基调“合理充裕—基本稳定—合理稳定”,再回“合理充裕”。

3、降准如何影响股市楼市?

降准利好股市但不可过分解读

那么,这次预期中的定向降准对A股有何影响?在财经评论员朱邦凌看来,尽管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定向降准是为了缓解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在当前股市较为敏感的时间点宣布这一释放流动性的消息,无疑对股市来说也是利好。

这种利好作用需要辩证看待,一是定向降准确实可以提供几千亿的流动性。这对缓解年中“钱紧”局面有相当作用。而A股也是经常受到6月底“钱紧、钱荒”局面的影响,股市有“五穷六绝七翻身”的股谚。值得一提的是,通常连续降准才会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而单就本轮定向降准效果而言,恐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略大一些。所以,定向降准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构成多大利好,还需进一步观察。另外,定向降准对银行股构成利好。

另一方面,这种影响主要是情绪方面的,可以缓解市场紧张情绪,不至于出现大的系统性风险,防止股市大起大落。因为定向降准主要是为了缓解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几千亿资金大部分不会流向股市,即使一部分流入股市,对于50万市值的A股来说,也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像工业富联、药明康德等独角兽,一只就会吸金几百甚至几千亿。

我们以今年4月份的定向降准为例,4月定向降准的适用机构范围颇广,涉及的银行主要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准释放的资金略多于需要偿还的MLF。以2018年一季度末数据估算,操作当日偿还MLF约9000亿元,同时释放增量资金约4000亿元,大部分增量资金释放给了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4月定向降准后,对资本市场基本没有大的影响。

测算历史上历次降准,降准后大盘的表现均是一般,并未出现普涨现象。 我们发现在牛市到来之前的震荡横盘市场中,每一次的降准,带来的股价反应平平。牛市中降准利好加速上涨,暴跌中降准不起作用,反而借助利好出货加速下跌的情况也存在。因此降准对于股市而言,短线不要过分解读。降准利好不会改变短线大盘的运行趋势,只是当天会有反应而已。

因此,要想让A股真正走出低迷期,除适度释放流动性以外,还需要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需要依靠不断完善制度,进行制度建设。

从历史上看降准6个月后地产大概率跑赢市场

从历史规律看,降准对于地产行业销售有直接刺激作用。通过比照2008年、2011年和2015年三次降准周期可以看到,三次降准之后行业销售均存在明显恢复,持续恢复时间在1年以上。

从历史规律看,A股地产指数在降准之后表现不俗。

一文读懂央行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释放资金7000亿

具体来看,过去三次降准周期累计发生13次降准行为。各降准时点发生后六个月左右,A股地产指数60%以上概率取得绝对收益和80%以上概率取得相对收益。

一文读懂央行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释放资金7000亿

行业基本面改善预期将直接刺激二级市场地产指数。特别是降准周期的首次降准无论对于地产行业实体面还是二级市场面均有较大的改善意义。

4、银行定向降准对投资理财有什么影响?

当市场上的资金量紧张、流动性不足时,资金成本就会被推高,此时,投资于货币市场的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市场价格都会受其影响而收益上浮。受此影响,今年以来,银行理财收益率一直处于上行通道。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已经接近5%。根据以往经验,央行降准后,银行资金面会变得宽松一些,因此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会随之下降。

那么,本次定向降准,会对银行理财产品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来看,央行只是进行了降准,但货币政策并没有大的调整,市场流动性或将继续保持偏紧的形势,因此,从长期来看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变化不会特别明显。

5、未来货币政策走向猜测

降准,未来还有没有?野村首席中国经济学家陆挺表示,此次降准后,料今年还会至少再降准一次,幅度达100个基点。

左手“加息”,右手“降准”,这在以往难以想象的事情,如今却在生动上演。而且,未来可能还有“加息”,加息+降准,这个特定阶段的产物可能还将存在一段时间。

历史上,准备金工具主要用来对冲外汇占款。但从2014年以来,外汇占款持续减少,目前新增外汇占款基本在零值附近,理应通过调整准备金“池子”的水位加以应对。

对于银行体系来说,央行以降准置换MLF,有诸多好处。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增加银行可用资金,缓解负债压力,降低资金成本。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表示,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应该从源头抓起,而源头就是央行供给的基础货币,因此央行降准是让利于社会。

当前我国存在利率“双轨制”问题,市场利率高于基准利率,导致银行存款不断搬家,从储蓄存款,流向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抬高了银行负债成本。

如果说降准,可压低市场利率,从而缓解“双轨制”问题,那适当放松存款上浮限制,也可以缓解“双轨制”。目前,加息+降准,就是从两个角度同时来解决这一问题。

考虑到美联储年内仍有2-3次加息,未来央行大概率会继续小幅上调OMO利率;再考虑到银行负债压力仍没有明显缓解,未来存款利率上浮限制放松值得期待。

事实上,在此次降准之前,市场正在热议大额存单利率上浮的问题。

总的来看,未来的货币政策组合大概率是多次“降准+加息”。

租购并举渐入佳境构建楼市阶梯型消费

由2014年上半年的观察期到2016年“9·30”政策不断收紧,楼市经历了平淡期、升温期、火爆期以及目前热点城市的明显降温期。

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整体来看,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思路和理念已发生重大改变,即坚持因城施策,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手段持续创新

与往年相比,今年楼市调控手段丰富且力度空前。除以往限购、限贷外,在本轮调控中进一步演化成“限购、限售、限价、摇号、限土拍”等多措施为一体的需求控制政策。

“调控工具的创新进一步反映了调控形势的严峻性。”夏磊认为,除了行政手段创新外,调控思路更是发生重大改变,即强调“因城施策”。房地产调控跟随房价呈现“核心城市到非核心城市”、“发达城市群向欠发达城市群”的迁移特征。到2018年,调控已经深入到三线、四线城市以及非热点城市群。除此之外,房地产调控更是从短期走向住房制度改革。

事实上,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在本轮楼市调控中,可以明显看到以往被忽略的住房租赁市场在近两年获得重大政策青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超过50个城市发布了有关住房租赁的政策措施,并且住房租赁供应也在逐渐纳入地方的土地出让规划中。除此之外,各地还通过政策松绑及土地制度创新等方式,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供应。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房地产发展经历了黄金十年,“居者有其屋”的主流意识导致大量人群理解的安家置业往往和买房划等号,但未来十年,中国不得不面对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而引发的大量人口持续入城,所以,一味地增加商品房供应来满足绝大多数人群的居住需求并非良策。在此背景下,通过住房租赁市场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可以说是现实需求。

效果不断显现

随着各地楼市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能够直观显现调控效果的莫过于房价。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5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0.6%和0.2%,分别连续4个月和3个月下降。虽然31个二线城市和35个三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略有升温,但若仅从热点城市价格变动情况来看,市场降温明显。

具体来看,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中,福州、上海、厦门等城市二手房价格出现环比下跌,其中福州二手房价格环比跌幅最大,达到0.5%。虽然北京二手房价格环比出现正增长,但此前已连续12个月呈现环比下跌情况;再从同比情况来看,有7个城市房价出现同比下跌,分别为北京、厦门、郑州、上海、南京、济南和福州,同比跌幅依次为5.7%、5.1%、2.4%、2.3%、0.3%、0.2%和0.2%,这也意味着这7个城市二手房价格跌回一年前。

“从房价跌幅较大的几个城市表现来看,主要是由于这类城市发布的楼市调控政策较多、且实施力度较大,尤其是限价等政策更是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影响。”上海易居研究院研究员詹毅凡表示,虽然热点城市房价降温明显,但今年以来,部分二线、三线城市房价依然持续上涨,因此,对于这类热点城市来说,预计三季度政策依然有收紧的可能,尤其是近期明显过热的丹东等城市,更是需要提前做好调控升级的准备。

住房制度改革仍是重点

从历年房地产市场表现来看,大致4年一个周期。所以,如果仅从时间这一维度来看,本轮周期中的调控持续时间,相较以往无疑更长,同时,整体从严的调控基调依旧没有发生改变。究其核心原因,张波分析称,此次调控的目的不单纯局限于商品房本身,更不只是为控制房价,而是为了构建房地产阶梯型消费,解决高房价和库存区域间不平衡发展的问题,更为核心的则是围绕“真正落实长效机制”这一目标。

尽管在本轮调控过程中,依然有地方出现局部趋热现象,例如今年二线、三线城市房价的持续上涨等,但在张波看来,这主要是因为短期调控使得需求被暂时性抑制,而政策稍有“松动”就会使得被延后的需求集中爆发出来,而这些大量的实际居住需求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最终就会以非理性的形式体现到市场上来,因此,要想最终实现“安居宜居”的目标,还要从长效机制建设上入手,如将部分非理性购房需求更好地性引导到租房上来。

夏磊也表示,一些行政手段只能在短期影响市场波动,从长期来看,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才是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根本。具体来看,要从供给端着手,从短期调控政策过渡到长效机制建设、从行政手段过渡到经济手段、从商品属性为主过渡到构建强调居住属性的住房制度。她建议,按照“房地产长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的分析框架,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根据库存去化周期调节土地供应,优化城市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结构;金融政策鼓励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

涉房审计风暴:贷款违规流向房市 多企持有房产闲置

审计署的2017年工作报告,让过去几年里诸多涉房金融、公司“炒房”乱象浮出水面。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指出,9家大型国有银行违规向房地产行业提供融资360.87亿元,抽查的个人消费贷款中也有部分实际流入楼市股市;此外,多家金融机构和企业涉及房地产资产闲置。

据wind数据显示,多家上市公司持有房产,截至2018年一季度,投资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数量已增至上千家,总共持有投资性房产市值超过9000亿元。投资性房产并不包括自用房地产,以及作为存货可销售的房地产。2017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涉嫌“炒房”,通过出售房地产资产获取利润。

在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看来,以公司名义购买、持有房产尤其是住宅,事实上已成为房地产调控的漏洞。去年以来,包括深圳在内,多个城市住宅房产被投资公司整购。

6月9日,深圳万科蛇口公馆在开盘信息公告中表示,项目采取摇号方式选房,以个人购房优先,公司排后,开启了个人优先于公司购买住宅的先例。

多家银行房地产融资违规

涉及金融机构房地产违规问题,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3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答记者问时表示,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土地储备中心、“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提供新增融资以及房产闲置等。

比如,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审查发现,2013年至2016年,河北、江苏分行未严格执行监管规定,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并购贷款36.24亿元;2015年至2016年,河北、北京、云南、上海4家分行存在个别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或处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6年底,中国农业银行通过理财资金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向土地储备中心和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不全的房企等提供融资,涉及金额96.44亿元。

而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从2013年至审计时,所属中信银行、中信信托未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向“四证”不全或低密度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211.01亿元,另有部分融资被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2017年以来,虽然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包括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但此类违规仍不鲜见。公开信息显示,近一两年来,也有多家银行被查出违规发放贷款、进行房地产融资,并在严格的管控下得到处罚。

深圳一家大型地产商投资部人士表示,到目前为止,金融降杠杆一直在持续,银行表外资产流向房地产已经管控得非常严格;销售不畅的房企今年的资金链会比较紧张。

业内专家认为,对于银行融资方面的查处,实际上也是要求房企积极管控各类风险;当前对银行贷款的审计,会对房企未来资金到位等情况形成利空的影响。

他表示,房价这两年上涨很快,若没有违规资金流入楼市,不会有这么大的涨幅;购房者购房的“兴趣”明显加大,无关乎市场周期,有能力和条件的基本都会入市,背后也是因为有违规金融手段的支撑。

公司“炒房”之恶

近来,以公司名义购买、持有房产尤其是住宅的势头兴起。截至2018年一季度,上市公司中持有投资性房地产行业前三分别是:房地产4375.78亿元,其次是商业贸易1508.79亿元,建筑装饰持有金额866.88亿元排在第三。

审计署最新公告显示,多家企业仍有大量房产闲置、存在未能按要求退出房地产业务的问题。

2010年4月,东方电气集团在年度投资计划外使用2084.07万元购买27套商品房及车位,至审计时长期闲置。

记者统计发现,至审计时,东方电气集团、中国中车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均未能按要求退出房地产业务等工作。

房产闲置等待升值套现,成为过去几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增加利润的做法。2016年-2017年,有*ST新梅、海航创新等多家公司选择出售房产增厚业绩。

直至今日,以公司名义购房、上市公司持有房产乃至住宅,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深圳这类热点城市已不鲜见。

据深圳中原数据显示,深圳市场大宗交易从2015年成交约122宗、金额306亿,增长到2017年183宗、成交额约514亿。万科深南道、中粮天悦壹号、龙华新盘如红山6979等公寓产品都有过整体或部分打包出售的情况。

今年4月,位于深圳南山区、即将开盘的宝能城,打包出售总面积为6342.3平方米的56套住宅,房屋售价4.21亿元,接盘方为港股公司新体育。所售房屋均价6.64万元/平方米,只相当于宝能城前期二手房均价的7折。

已经很少的住宅新盘被整售,令市场中的住宅供应量更少,深圳新房正式进入了摇号选房时代。而如何让更多真正有需求的人买到住房,成为监管部门和一些房企也在思考的问题。

继招商蛇口双玺摇号销售之后,万科蛇口公馆住宅项目成为深圳第二个公开摇号的项目。

万科蛇口公馆项目近日对外宣称,该项目摇号选房,公开发售优先针对个人,企业购房将在个人选房完毕后进行。

万科此举对打击炒房具有重要意义。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购房突破了限购,也不限制套数,有部分人利用这个漏洞,在短时间内转让赚取差价,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所以万科就主动把这个漏洞堵截了。

业内专家认为,以企业名义持有房产炒房,有损当前市场交易秩序的公平,所以未来公司购房的现象,主要是指住宅持有的现象,会有较为明显的管控。

如何集政企之力堵住此类楼市调控漏洞,打击炒房行为,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何倩茹表示,如果要堵截公司炒房,第一可以限制以公司名义购房的套数,第二是限制其出售房产的年限,第三是加大公司购房的交易税费,这些方法都是有效的。

同时公司购房也应该对于此类住房的持有目的进行书面说明,在相关财务报告中也应该积极做披露,还要严查是否存在高管通过此类方式绕过限购政策而炒房的做法。

业内人士则表示了担忧:限制公司摇号购房,从大的面上来看能够阻止不公平交易,然而将来是否能完全阻止,还需要连续性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