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2019年03月

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 这算赠与还是借款?

父母资助孩子买房变得越来越常见,这种资助是赠与还是借款?广州番禺区的老陈夫妇先后给儿子210万元用于买房,儿子结婚当月就要出售该套房屋,并拒绝老陈夫妇继续居住。老陈夫妇遂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小陈返还购房款。

广州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负有偿还义务,判令小陈向老陈夫妻返还210万元。

2015年5月,小陈在广州市番禺区购买了一处172平方米的房屋,总价243万元,按揭付款,房屋权属为小陈单独所有。其父母老陈夫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分多次、不等额转账共计210万元给小陈。

小陈结婚后当月就要求卖掉这套房产,老陈认为损害了他们夫妻俩的权益,小陈则认为出售房屋是对其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的利益。父亲老陈表示,因广州限购,家中只有小陈还有购房资格,所以就以小陈的名义在广州购买了一套房产,买房的目的是共同居住、共同拥有,为此“我们夫妻二人为购房做了首付和后续还贷,2015年3月17日至2016年12月14日期间分多次、不等额转账总共付款给小陈210万元。”

老陈说,房屋交付使用后,他和太太跟进装修,此后一直在该房屋居住。但是在2016年11月小陈结婚当月,“他提出要出卖该房产,且拒绝与我夫妻俩联系,并拒绝我们居住使用该房屋,所以我们夫妻要求小陈返还210万元购房款。”

小陈则称,其跟父母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老陈从未向其表达出资是借款,也没有告知和催促还款。因此,老陈支付的210万元属于赠与。他表示:“即使我提出要出售房屋,那也是对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二人的利益。”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结合现实情况,在年轻子女刚成年,创业购房压力大,有条件的父母给予儿子儿媳或者女儿女婿一定的资助也属正常。但从公序良俗角度来讲,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这种坐享其成的思想,不能被法律所倡导和司法裁判所确认。

210万元的一笔巨款,在没有财产所有人明确表示为赠与的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负有偿还义务。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小陈向原告老陈夫妻返还210万元款项。

法官说法: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 应认定为临时资金出借

本案一审主审法官张祎表示,成年子女刚参加工作又面临成家压力,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虽为常事,但子女不能以父母出资为天经地义,须知父母养育子女成人已为不易,子女成年之后尚要求父母继续无条件付出实为严苛,亦为法律所不能支持。

本案中,涉讼房屋购买之时小陈已27岁,且其确认当时有工作收入;而陈某夫妻二人已近退休年龄,在他们出资210万元之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基于父母应负养育义务的时限,应予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子小陈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其度过经济困窘期,小陈理应负担偿还义务。如此方能保障父母自身权益,并避免儿女成家而反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此亦为敬老之应有道义。

唐勇履新首秀:外界对华润的人才流出过度担心了

3月26日下午,华润置地董事会主席唐勇带领管理层在香港湾仔华润大厦召开2018年度业绩发布会。

这是华润置地董事会主席唐勇掌舵华润置地后的首次业绩会亮相。他的身边还有副主席张大为、总裁李欣、执行董事吴秉琪、执行董事沈彤东,他们也都拥有了新身份。

每经记者 吴抒颖 摄

在经历了前执行董事吴向东那场漫长的告别之后,唐勇顺理成章地接下董事会主席的职位,但吴向东依然是这场业绩会不会缺席的话题——业界总是颇为关注“关键先生”出走之后这家稳健的央企在策略、人事上的各种变化。

现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吴向东离开华润置地后带走一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影响,唐勇先是祝福吴向东:“吴总服务华润集团和华润置地26个年头,特别对华润置地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他个人有了新的职业发展规划,我们都祝他越来越好。”

而后唐勇表示:“就华润置地来讲,会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把业务继续做好,继往开来。也没有什么人离开华润置地,可能外界过度担心了。”

谈及履新,唐勇依旧谦逊:“没什么特别的感想,华润集团早前开了年会,集团董事长给的寄语是不负重托再出发,华润置地一样,有5万名员工的持续努力,保持业绩的增长。”

抛开人事上的变动,华润置地2018年还是交出了一张中规中矩的成绩单。2018年,华润置地实现销售额2106.75亿元(人民币,下同),保住了行业前十的位置;实现开发物业营业额1051.5亿元,同比增长17.5%;结算毛利率42.9%,同比增长3.2个百分点。

投资物业方面,华润置地实现营业额95.2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购物中心业务营业额68.6亿元,同比增长29.9%;写字楼业务营业额12.4亿元,同比增长15.3%;酒店业务营业额14.3亿元,同比增长10.2%。

过去一年,华润置地在土地市场上的进取亦显示出其在规模上的野心。年报显示,2018年全年,华润置地以总地价1513.5亿元(其中权益地价1036.8亿元)获取了103个项目,新增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达22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9%;其中开发物业1,938万平方米,持有物业275万平方米。可供对比的是,2017年全年华润置地的权益地价为653.4亿元。

对于2018年在土地市场的表现,唐勇认为,去年华润置地一系列拿地动作主要是根据销售现金流和市场预期作出的投资判断。“从2019年第一季度土地市场明显回暖来看,当时的决策初步印证是正确的,但未来还是要市场去检验。”

今年是否还会持续去年的拿地节奏?唐勇表示,对于拿地目标,华润置地一直是动态管理,根据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负债比率等进行预算。“我们预计2019年的销售会增长,拿地的空间也会有增长,但是我们也要根据市场判断理性投资,控制风险。”

虽然在土地市场上颇为积极,但与以往一样,华润置地还是抛出了一个略显保守的目标。2019年,华润置地将销售目标定为2420亿元,较2018年全年销售额的增长幅度为15%。这一目标增速与去年接近。

不过唐勇也坦言,华润置地过去一直保持着持续增长,到如今这样的规模上再去增长,难度会大一些。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住建部马虹:正在编制绿色智慧社区标准

3月26日,由腾讯房产、腾讯云和企业微信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智慧地产高峰论坛暨“城市力量”影响力排行榜颁奖盛典在京举行,住建部IC卡应用服务中心主任、全国智标委副主任马虹透露。

马虹续称,前面的改革开放40年最主要的是在重资产情况下城市的高速发展,下一步走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道路是重中之重,地产正在面临一场“持有运营”的转型,地产商持有的不仅是一个楼盘,更重要的是持有居住在这个社区中的人群,如何对他们进行高效运营。因此必须进行互联网化的转型,也需要一些互联网思维来进行支撑,为此,住建部提出了绿色智慧社区的创建。

“绿色智慧社区的要求要实现五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协同化。目的是使居住在绿色智慧社区中的人群能够更加的安全、便捷、舒适和愉快。高效绿色和互联互通是新型智慧城市在现阶段必须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马虹说。

据透露,全国智标委已经发布了绿色智慧社区的标准,住建部正在编制一个标准体系,包括绿色智慧社区的评价标准、基础单元模型的标准、长租公寓的标准、物联网相关终端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经济新闻》旗下的“镁刻地产”在此次会议中因为在房产报道领域的专业性及权威性,被评选为“行业影响力自媒体”。

世茂许世坛:与泰禾达成战略合作 2019年目标2100亿

3月26日下午,世茂房地产在香港举办2018年全年业绩发布会,世茂集团副主席、总裁兼执行董事许世坛携一众管理层出席现场。而早些时候,世茂刚刚公布了2018年度业绩报告。

年报显示,世茂2018年签约额1761.5亿元,同比大涨74.8%;毛利额提升25.8%至269.5亿元,毛利率31.5%,核心利润117.3亿,同比上升25.3%,股东应占核心利润85.5亿元,同比上升23.4%。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这一速度使世茂成为截至目前港股销售增长速度最快的房企。

许世坛表示,2019年世茂有3500亿元可售项目资源,保守按照60%去化率计算,预计可实现销售签约2100亿元。

不过,在业绩发布会现场,媒体们似乎更关注世茂近来的收购事宜,尤其是世茂并购泰禾的项目。

今年会用50%资金进行收购

就在前不久的3月22日,泰禾宣布,世茂房地产以3.78亿元购得泰禾杭州蒋村项目51%的股权。紧接着3月25日,泰禾又转让了南昌茵梦湖项目四家标的公司各51%股权给世茂,交易代价为18.05亿元。两项收购金额合计超20亿元。

不过,面对媒体的连番追问,许世坛笑着表示,这才刚刚开始。他向在场媒体表示,世茂和泰禾已经达成了战略合作,收购的两个项目只是合作的一部分,“实际上我们合作的范围要大很多。”

对于交易细节,在现场媒体的一再追问下,许世坛无奈回应道:“我们不会去太多评论其他企业,尤其今天主要是世房(世茂房产)的业绩发布会。”

他同时表示,2019年世茂会提高并购比例,“去年我们用不到50%的资金做收购,今年这部分资金估计会增加到50%。”

许世坛透露,2019年一季度世房有很多重大的投资,已经完成了1000亿元货值的收购,今年的可售资源可以超过4000亿元,只要完成一半就可以达标。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世茂近期频频出手收获项目也是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无论是南昌茵梦湖项目还是杭州蒋村项目,世茂都可借此大提升土地储备,并且收购项目的土地成本在当下来看也是具有较好的性价比,开发的风险和收益都相对可控。

业绩滞涨3年后突增超七成

回首2014~2016这3年,当身边的福建老乡们一个个风生水起,而作为当年绝对带头的“老大哥”,世茂房地产的销售业绩却尤为不理想,甚至被疑“掉队”。

尤其在2014年,世茂房地产定下了全年800亿元的销售目标,但当年最终仅完成702.16亿元;2015~2016年,世茂连续下调销售目标后,执行结果依然不尽如人意。

但3年的不堪已成过去,如今的世茂房地产又找回昔日大哥的气势。

从世茂房地产近几年的结构可见,其业绩与布局紧密联系。

数据显示,目前世茂房地产拥有264个项目,分布于全国87个城市,共5538万平方米(权益前),75%以上均分布在一二线及强三线城市。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世茂2017年实现了合约销售金额47.93%的增长,并首度挤进了“千亿”房企俱乐部。

2018年,随着一二线热点城市楼市一波触底反弹,世茂房地产的销售金额出现大幅提升,不仅超额完成全年1400亿元的销售目标,也再次成为头部企业中年度成长势头最猛的一员。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世茂会将销售的40%、回款的50%用于土地投资,30%用于用于偿还工程款和其他税费、历史费用。

酒店和物业拟分拆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世茂在业绩会上反复提及酒店和物业的分拆上市问题。

对此许世坛表示,世茂的酒店和物业大概都会分拆上市,分拆上市对母公司的资产包括价值肯定是一个很大重估。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世茂房地产自持酒店已开业的有22家,各酒店总录得收入19.1亿元,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30.8%。

商业运营方面,收入也呈现良性增长态势,如上海世茂广场焕新重启、上海世茂大厦正式启用,连同其他物业共录得商业运营收入10.9亿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6.1亿元,EBITDA率为56%。

张波分析认为,对商业有着重点布局的世茂房地产,选择单独对酒店类资产打包上市是可以理解的。酒店资产的特点是资金沉淀更高,运营难度更大,但是从投资回报周期来看,酒店资产在资本市场的认可度往往会弱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资产,也不易达到投资者期望的回报区间。因此,盈利的目标的达成以及推进节奏都有一定不确定性,是否能顺利实现拆分上市还有待观察。

网上找房要小心这些陷阱

一套照片成为多套房源共用“实景”、相同房源价格相差数十万元……房产中介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伪造房屋交易价格等方式,诱导购房者、租房者上钩的情况频频发生。针对虚假房源信息,消费者如何防范辨别?本期主持人为您答疑解惑。

问:房源信息暗藏哪些玄机?

主持人:“有图也不一定有真相!”有过租房或购买二手房经历的消费者都这么说。一不留神就可能碰到“假房子”。精心修图的照片、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天花乱坠的介绍……这些已经成为部分中介机构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惯用伎俩。

《中国房产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逾六成消费者表示在接受房产服务时经历过纠纷。在影响诚信的各种指标中,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泄露客户隐私等问题名列前茅。

假房源之所以屡禁不止,核心原因在于一个“利”字。部分经纪人和商家发布虚假房源的主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吸引客户上钩。

问:如何识别网上的虚假房源?

主持人:首先,看价格。消费者在购房时要了解房源小区的平均价格和历史成交价,一般房产成交价格很少会低于均价10%,如果低于均价15%以上,就有可能有问题。

其次,观察房源图片。如果看到的房源图片是经过精心修饰的,且完全感受不出有人居住过的痕迹,那就很有可能是假房源。

同时,看描述。房源描述必须要和房源图片相符合,如果房源描述里写着“家电、家具一应俱全”,但在图片里,只看见家具没看到家电,那就要小心了。

此外,买家还要注意看房源的描述是否被用于其他房源,如果不同的房源有同样的描述,也很有可能存在猫腻。

问:如何规范房源信息发布?

主持人:事实上,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解决假房源问题。早在2013年7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下发过通知,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10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就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对于企业来说,要尽快建立全面信息披露等制度,明确经纪人员和经纪机构的赔偿责任,引导经纪行业减少不规范行为,构建以客户服务为导向的行业发展新生态。

闲置宅基地可拆旧建新 建设民宿发展乡村旅游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印发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闲置宅基地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通过拆旧建新发展民宿。

让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各个环节

《通知》提出,要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促进规划落地实施。各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实施,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产业生态布局和城中村、城边村、远郊村等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依据不同村庄发展现状和潜力,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方式确定分类规则,明确具体村庄分类,统筹推进村庄发展。

规划要坚持村民主体地位,让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各个环节,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区自然资源部门应主动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选址,明确可建设的地块。

此外,还要适度加强指标倾斜,优先保障乡村用地需求。涉农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方面,将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通知》提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房都具备确权登记条件的,可以“房地一体”同时登记。

同时妥善处置农村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对于“一户多宅”、超面积或者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各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在“遵照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公平合理”的原则基础上,继续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相关规定分类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已覆盖乡村规划的地区,可持各镇(街)出具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如宅基地使用权)及符合乡村规划和建房管理要求的证明文件,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对于因继承、交换、分家析产等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权利人不一致的,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或提供调解协商证明材料,明确房地统一登记的权利主体,作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集中建设的农民住房可适当提高建筑高度

盘活存量房地资源方面,《通知》要求,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仓储和物流等设施,发展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以及非营利性养老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兼顾古村落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在保障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原权利人合法权益,并符合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拆旧建新,用以建设民宿,发展乡村旅游。

此外,要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彰显岭南乡村风貌。推进农房规划建设带方案审批和按图施工制度,鼓励各区在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中安排一定金额,对符合条件的农房建设给予测绘、设计和建筑风貌补助,落实村庄规划布局和风貌管控要求,彰显岭南特色。在符合区域控制要求和满足乡村景观风貌塑造的前提下,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农民住房(以异地搬迁、农民公寓、住房联建为主)以及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可按已批规划要求,适当提高建筑高度,优化乡村空间形态,丰富农民住房类型,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全媒体记者杜娟)

二线城市住宅用地成交活跃

3月份以来,一二线城市掀起一波供地潮,尤其是二线城市住宅用地成交活跃。25日,中原地产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份以来一二线11个代表城市土地收入分别超过50亿元,部分区域土地市场有所恢复。

3月21日,合肥出让主城区与肥西县6宗涉宅地块,总出让面积935.69亩,吸引了近50家房企竞拍。最终,6宗地块均成功出让,共揽金124.47亿元,6宗地块中有4宗溢价率超过100%,最高溢价率达140%。此外,3月22日天津挂牌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26.77万平方米,总挂牌起价23.32亿元。这些地块将于4月11日入市出让。

“3月份部分城市的土地市场相比1-2月的低迷有所恢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其中包括合肥、天津、杭州、温州等城市土地出让数量有所增加。

克而瑞地产研究中心的数据也显示,3月份以来,就房企参与土地市场热情来看,的确比2018年四季度有所改观,高溢价地块成交数量增加之势十分明显。据该机构统计,尤其是二线城市部分地块溢价率明显上升。

克而瑞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千里分析认为,从2月份开始,苏州、福州等热点二线城市成交了多宗优质地块,其中苏州有三宗地的溢价率都在30%以上,推高了二线城市的溢价率。“总的来看,进入2019年二线城市土地流拍率明显下滑,溢价率也有所上升,尤其进入3月份,土地市场升温更为明显。”

不过就全国市场来看,全国土地市场尚未大面积回暖。从地价水平来看,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研报指出,只有部分二线城市当前处于适合拿地的窗口期。易居方面综合2017至2018年的土地市场成交数据分析指出,近两年来南京、长沙、合肥和莆田等城市地价涨幅偏离度分别为-444.2%、-370.4%、-247.4%和-204.2%。

“地价涨幅或跌幅偏离度过大时,说明当年地价涨幅或跌幅偏离历史平均水平过大。”易居研究院研究员王若辰分析认为,“负偏离度较大的城市土地市场回归历史合理水平较快,未来拿地的合理性不断增强。”

张大伟也认为,从全国范围来看,多个城市2019年以来的土地市场依然处于调整。不过,房企对住宅类土地拿地积极性较高。“虽然一二线城市调控政策严格,但对于房企来说,为了加大销售额,依然会集中拿地。”

找准落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和安排。各试点地区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试验,不断完善试点政策。经过几年的改革探索,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在制度建设层面,已形成相对成熟且可操作的规则体系;实践操作层面,每个试点地区都有多个成熟案例,验证了制度成果的有效性。为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丰富的政策储备和宝贵的实践支撑。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

试点地区在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多元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是探索缩小征地范围。大部分试点地区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采用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了土地征收目录。如江西余江、宁夏平罗等地采取概括兼列举方式制定土地征收目录,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除列入目录内的公益性项目用地可以征收外,其余非公益性项目用地一律通过入市途径予以保障;北京大兴增加“城镇成片开发用地纳入土地征收范围”内容,以保障城镇化的发展空间与土地供应。

二是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多个试点地区从依法公平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出发,探索土地征收民主协商机制,对是否征地和补偿安置进行协商。在征前、征中、征后等环节建立风险评估、民主协商、补偿安置、纠纷调处、后续监管等程序。此外,北京大兴还建立土地征收听证制度,确保征收操作规范化。

三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试点地区在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探索多元保障机制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如辽宁海城等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发放补助、留地留物业等方式,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多地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将因征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

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试点地区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

一是探索入市主体。试点地区对入市主体及组织形式进行了探索,明确了乡(镇)、村和村民小组三级入市主体,主体资格显化、组织形式多样。此外,北京大兴还探索成立镇级集体联营公司作为入市主体,通过统筹乡镇土地资源配置,确保了镇域内各村土地发展权共享和收益平衡。

二是探索入市范围和途径。多地将符合“两规”的新增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入市范围。如江苏武进按照存量与增量并重的改革思路,对核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均可按规划入市;贵州湄潭探索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性质的综合类用地开展分割登记入市。

三是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试点地区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制度,研究制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如江西余江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申请、审批、交易、登记发证工作流程;湖南浏阳进一步明确入市后转让、出租、抵押等市场规则。

四是探索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如四川郫都结合基准地价、规划用途以及入市方式,征收13%—40%不等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五是完善入市配套政策。试点地区设计了一系列入市配套政策体系,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政策支撑。如辽宁海城出台了入市后规划许可、建筑施工许可、房产证手续办理等政策措施,解决了配套政策不明晰、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等瓶颈性问题;四川成都探索“协议约定,优先续期,物权保护,评估在前,有偿使用”的入市土地合同续期机制,妥善解决了入市土地合同到期后如何续期的问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三项试点中涉及权利主体最多、历史遗留问题最为突出、利益关系最为复杂。各试点地区通过精心组织、大胆尝试,在宅基地依法取得、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用益物权实现、民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如安徽金寨以“村规民约”形式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户”的概念,对每户4人及以下的,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二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多地探索对新增宅基地实施有偿选位制度。浙江义乌按照历史分类处置“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对利用宅基地上住房从事客栈餐饮等经营活动的,由集体按宅基地基准地价的20%收取所有权收益。

三是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试点地区整合涉农资金、民间投资和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作为宅基地退出回购资本,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如江苏武进建立了政府回购机制,制定了有偿退出的补偿标准和收回程序,明确产权转让、权益转化、土地整治、转换入市等四种回购方式。

试点试验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试点地区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村庄规划等基础性工作进行了大量投入,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证,但基础工作仍显薄弱。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率较低、村庄规划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尚不健全、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融合程度不高、零星集体建设用地调整入市因规划问题无法落地等问题在试点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是改革推进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从面上来看,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展较为顺利,试点效果最为明显,土地征收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三块地改革的联动效应尚未显现。从点上来看,三项改革试点样本分布不够均衡,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相对不足,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项目大多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从内容上来看,平衡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收益的有效办法还不够多;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和实践还不够充分;为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支撑的能力尚显不足。

三是一些试点地区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一些试点地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改革要求不符,一些试点缺少配套制度支撑。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理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等存在制度障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项目房屋的分割登记、分拆销售没有具体实施细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财税征管等相关税费政策有待明确。

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前期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以渐进性、市场化为基本取向,牢牢掌握几个关键落点,着眼长远进行系统性重构。

一是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与改革试点密切相关的土地调查、确权登记、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加强对镇村两级规划编制的指导监督,探索农村规划多规融合,允许试点地区在一定范围内调整规划,保障村规划编制经费。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本着“尊重历史、面向现实”的原则出台更为宽松的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妥善解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释放改革联动效应;抓好已出台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快从定制度、试制度,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步伐;建立试点政策的延续机制,做好试点到期后的法律衔接,解除试点地区改革探索中的后顾之忧。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凝聚改革合力。加强顶层设计,系统化、集成化推进改革,做好与户籍、财税、社保、金融等相关领域改革的衔接配套,增强改革的耦合性,强化相关领域支撑合力;加强对基层干部、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真正激发改革的原动力、实现改革的持久力。

四是总结试点经验、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做好试点经验和成效的总结提炼工作,把丰富的改革实践转化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为面上推广和修法提供实践支撑和制度基础;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改进程,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体规则、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问题,提前谋划、研究制订专项制度,待《土地管理法》修改完成后,及时出台配套制度。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房地产税要开门立法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海南的一个经济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处在研究起草阶段,是指还没有形成共识,还有很多问题还在研究,并且意见分歧不小。

房地产税立法在全国两会上陡然提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则提出2019年要集中力量落实制定包括房地产税在内的重大立法事项。

从房地产税话题在2010年升温算起,已经过去九年。这期间在重庆、上海先后试点,可谓不温不火,既没有达到政策初衷,也没有其他省市加入。

九年时间,房地产税厘清了一些“执念”,比如降房价。因为房价不是一个线性问题,而是属于深层次的制度供给问题,包括土地、财政、民生、投资、税费等。房地产税可能对于投机炒房有所压制,但对于其他变量的影响甚小,不足以解决高房价的问题。正如多位经济学家所说,房地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亦不能在货币供求方面成为决定性因素。从中长期看,开征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对此期望甚高,则失望甚大。现在看来,寄希望于房地产税降房价的预期,已经变得稀薄。

九年时间,让房地产税从争议走向某种共识。刚开始时,市场对房地产税颇有微词,认为在土地出让金照收的情况下,房地产税无异于重复征税,“吃二茬苦,受二茬罪”。一切问题都是时间问题。随着土地财政开始刹车,“营改增”后地方财政吃紧,房地产税箭已扣弦,不得不发。如今,大家对征税本身已经没有异议,而是纠结于税基、税率、豁免等技术层面,纠结于不同性质的住房,比如共有产权房如何因应变化。

九年时间,也只是让房地产税进入“研究起草”,盖因楼市既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中国经济,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有产者“绑架”。屁股决定脑袋,恒产决定心态,房子成为国人财富的主要体现形式,这是法律政策必须直面和考量的现实。毕竟,楼市的产业链条太长,利益链条太广,牵一发动全身,需谋定而后动,而非意气用事,让公牛闯进瓷器店再说。

房地产税立法将是“特别的”,因为公众对自身财富的焦虑是真实的,也是有着强烈表达欲望的。这部法律要做到“和而不同”,就必须开门立法,从一开始就让各个利益阶层有参与表达的方式,最广泛地征求民意和专家意见,不怕交锋和争论,不怕激烈,最后由全国人大协调四方。程序正义很重要,它可能不效率,却是能够取信于人的。

多歧为贵,兼听则明。开门立法,就是要让公众对房地产税看得见、摸得着,从而将预期分摊在一个尽可能长的时间。开门立法,可能“初极狭”,而后“豁然开朗”,要将最大困难前置,而非后置,遂成长尾,尾大不掉。(韩哲)

嘉凯城转型阵痛:地产项目几乎卖光 2018年亏损16亿

嘉凯城近期披露 2018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4亿元,同比增加34.59%,实现净利润-15.64亿元,同比下降178.68%。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嘉凯城表示,为集中精力发展第二主业,加大了对房地产资产的处置力度;此外,嘉凯城还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金额为7.09亿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嘉凯城早在2017年就已开始积极加大对房地产类资产的处置和去化,陆续挂牌转让了武汉巴登城项目、青岛项目。

2018年,嘉凯城转让了杭州嘉凯城滨虹100%股权、杭州名城博园置业100%股权、诸暨嘉凯城100%股权、重庆华葡100%股权和张家港嘉凯城75%股权,并出售了上海嘉杰广场等项目。此外,湖州太湖阳光假日、湖州龙溪翡翠、无锡财富中心等项目2018年实现销售5.87亿元,回款4.12亿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在嘉凯城近两年的公告中,没有一则是关于公司取得土地或者并购取得开发权的相关公告。而2016年至2018年,公司的土地储备从13个储备土地项目减少至4个,建筑面积也从原来的134.38万平方米降至5.54万平方米。

有投资者提出疑问,嘉凯城是不是打算放弃房地产业务?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多次致电嘉凯城,相关人员均表示“负责人不在,无法回答”。随后,中国网财经记者发函至嘉凯城邮箱,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应。

不过,房地产业务目前依然是嘉凯城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年报显示,嘉凯城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9亿,占公司总营收的82.05%。

嘉凯城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的第二主业,是影视放映。不过,该业务2018年取得营业收入为3171.5万元,占总营收比例仅为1.87%。

资料显示,2018年7月,嘉凯城集团宣布收购明星时代影院、艾美影院等两大影院。同时,嘉凯城积极推动存量资产整合,2018年11月公告已完成相关房产项目资产包的挂牌转让。截至2019年2月底,嘉凯城已拥有自有影城97家,屏幕669块。

据此,有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分析:“目前嘉凯城主要在开发、销售已有的项目,基本上不再补充土地储备,但公司电影业刚起步,所以房地产业务目前还是第一大业务。至于未来电影业是否会成为第一主业还不好说。”

值得一提的是,嘉凯城新增的院线业务与恒大院线存在着同业竞争问题。

资料显示,恒大地产2016年收购嘉凯城约52.78%的股份,成为嘉凯城控股股东。随后不到一年,嘉凯城又被转让给恒大地产的控股股东凯龙置业。

当时,嘉凯城与控股股东凯隆置业和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曾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股权转让成功后的一年内,嘉凯城以房地产为主业的模式不发生变化,并在3年内,也就是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承诺函还提到,恒大院线不再新增与嘉凯城院线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对于已有的院线业务,将通过注销恒大院线公司及分子公司方式,逐渐停止业务,并且不再使用“恒大院线”品牌从事院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