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2018年05月

发改委四部门为高铁新城降温:综合开发用地单个站场不超50公顷

发改委四部门为高铁新城降温:综合开发用地单个站场不超50公顷

  高铁的飞速发展让距离不再遥远,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与此同时,“高铁一响,黄金万两”,高铁沿线的地价房价随之水涨船高。在利益驱使下,部分地区对高铁资源盲目开发,由此带来了一些问题。为此,5月7日,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以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监管层强化边界思维,旨在防范高铁新城开发无序发展或者盲目做规模。建议各地坚持“先规划后开发”思路,尤其是要有“红线”概念,对部分用地要严格审批,同时加大事后监督和考核力度。

  避免硬造特色盲目造城

  中指院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已达12.7万公里,其中高铁2.5万公里,稳居世界首位,惠及180余个地级市,370余个县级城市。据媒体报道,不少远在城郊的高铁站周边纷纷涌现“高铁新城”。不过,即便有高铁站点,但因为新城地处偏远,就业、服务等资源都比较匮乏,开盘后市场购买力明显不足。

  对此,严跃进表示,部分城市把高铁新城建设当作一项重大任务推进,但操作中比较急,容易引起各类问题,比如说空置率上升。而根据《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期末高铁里程将达到3万公里。在此情况下,对高铁车站及周边进行合理开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意见》明确,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以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意见》同时提出,合理确定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具体包括:新建铁路选线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分割,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高铁车站建设要规模适当、经济适用,切忌贪大求洋、追求奢华。

  严跃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尽量从出行方便的角度规划和设计高铁站线,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内容,否则很多高铁项目的交通概念容易被弱化,进而导致高铁周边地产项目缺乏发展基础,人气不旺。很多小城市盲目高估高铁新城概念,看上去很多人认购高铁新城楼盘,但其实自住需求不大,很多房屋都是空置的,这方面值得警惕和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大城市初期应重点开发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可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避免摊子铺得过大、粗放低效发展。中小城市不宜过高预估高铁带动作用,避免照搬照抄大城市开发经验,硬造特色、盲目造城。新建铁路站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应当严格执行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要求,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

  对于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意见》明确,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有关城市要综合考虑人口集聚规模和吸纳就业情况,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要求,合理确定高铁车站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土地开发和供应时序,坚决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

  对此,严跃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十分必要。部分地区高铁周边存在侵占耕地现象,这往往会损害农田和农民利益。为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各地可坚持“先规划后开发”思路,尤其是要有“红线”概念,对部分用地要严格审批,同时加大事后监督和考核力度。比如,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未来可限制该地其他区域的开发,建立约束机制。此外,对部分高铁新城的建设进展,可施行定期汇报与评估制度,确保其与原有规划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要求完善高铁车站周边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医疗、教育、休闲、娱乐等场所和设施,增强生活服务功能,使人“愿意来”“留得下”“活得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对此,严跃进表示,在高铁新城建设过程中,可通过棚改等导入人流。此外,高铁新城周边往往住宅多而教育资源少,未来可以适当导入此类概念。

价差大的项目拟转为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销售

  为切实保障限房价项目的住房是用来住的,由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北京限房价项目销售新政昨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政,项目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不高于85%的,将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并进行摇号销售。对此,业内专家认为,新政能够“双防双保”,扼制炒房,确保限房价项目住房是用来住的。

  价差大的转为共有产权房

  所谓限房价项目,是指按北京市“限房价、控地价”方式竞得土地的开发建设项目。由于“限房价项目”在土地出让时确定的销售限价,与达到预售条件时项目周边住房市场价格存在差异,所以如何销售“限房价项目”备受社会关注。

  新政明确,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形成评估价。根据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让时的销售限价与评估价之比不同,将采取不同的销售方式。

  其中,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将由开发商按商品房销售,有资格购房家庭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对于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不高于85%的,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并将摇号销售。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

  新政还明确,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另外,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限房价项目时,应在购房合同开始网签之日起十个月内向开发建设单位付清全部收购款。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保障房中心可向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房可向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

  “双防双保”扼制炒房

  对于部分限房价项目上市时销售限价与同地段房屋市场价会产生较大差价的原因,北京房协副会长、秘书长陈志指出,一是政府推出“限房价、控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是为了控制土地出让价格、防止出现“地王”,所以有必要适当压低住房销售限价;二是为引导项目周边的在售新房项目及二手房房主理性定价,扼制房价上涨,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销售限价,特别是一些在土地出让时周边没有在售新房,销售限价主要是参考了周边二手住房当时的成交均价。

  “限房价项目销售时与周边商品房价差较大时,就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一些投资投机客必然趋之若鹜,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原本用来居住的房屋就成了投资投机客炒房牟利的工具。”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目前看,即便像有些城市那样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但巨大的获利空间还是会吸引大量的购房人参与摇号,其中很多购房人都是本着“买到即赚到”,而非真正需要房子住的动机参与的,导致了真正自住的刚需家庭最终能购买到的概率大大降低。如果由政府收购过来作为共有产权住房再公开摇号销售,并且购房后再卖二手房也只能面向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转让,大大压缩了限房价项目的牟利空间,投资客、炒房者也就没有了购买的动力,申请购买的居民家庭将主要是自住的刚需家庭,使得限房价项目真正回归房住不炒的目的。

  楼建波认为,限房价项目销售新政能够“双防双保”,扼制炒房,确保限房价项目住房是用来住的。“双防”既通过土地出让时提前锁定住房的上市销售价格,防止开发企业炒地推高房价、地价获取暴利,也防止住房出售时提前锁定的价格较市价偏低引起投资投机购房人炒房获取暴利;“双保”则既保障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也保护了刚需和改善家庭用来自住的住房需求不受到投资投机购房人的挤压。

  而对于新政中暂定85%的设定比例,陈志指出,如果设定比例过高,收购项目过多,会对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造成影响,不利于商品住房市场的稳定;如果设定比例过低,则不仅会存在较大的牟利空间,而且政府持有比例较高,也会影响刚需家庭的购房积极性,毕竟这种转化而来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相对直接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还是较高。所以,总的看,85%的设定比例是经过综合考量和测算的,按这个比例,目前已推出的限房价地块,经初步测算80%左右的项目应该不会被收购,将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销售,因此对这类项目总体影响不大。而且,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还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而不是机械地固定在某个比例,体现了管理方既兼顾当下又着眼长远,既兼顾各方利益又突出刚需导向的考虑。

价差大的项目拟转为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销售

农地经营权抵押试点或将延期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由于一些地区配套措施仍不完善、权属不清晰、抵押物处置机制不够完善等原因,原定于去年年底完成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或将延期一到两年时间。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2015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始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随后,央行和相关部门印发文件,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根据文件,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32个县级行政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59个县级行政区,其中有13个地区重叠,两项试点共计278个县级行政区,大约占全国县域行政区域的9.7%。这些地区被授权突破《物权法》和《担保法》关于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相关法律条款,直到2017年12月31日。

  两年间,试点按中央部署要求慎重稳妥开展,试点地区纷纷加快落实确权登记颁证,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和政府性担保公司等配套措施。与此同时,抵押贷款的规模也在逐步扩大,以安徽省为例,最新数据显示,该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已接近10亿元。而在黑龙江省,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各试点地区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的贷款余额达到79.55亿元,比2017年初增长52.79%。

  据了解,在多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个别试点地区确权登记颁证等配套措施仍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等问题,抵押物处置机制也不够完善等情况,制约了“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的发挥。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去年年底表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试点解决的问题,有必要延长试点授权期限。

  潘功胜表示,权属清晰是“两权”抵押融资的前提,但确权工作情况复杂,个别试点地区仍存在确权未颁证的情况,影响了试点进度。建立有效的抵押物处置机制是试点的核心,但“两权”抵押贷款多为近年新增业务,出现违约并进入处置阶段的案例较少,有必要继续通过试点检验各项处置机制的成熟度和稳定性。据悉,近日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市人民银行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至2018年12月31日。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健全土地抵押、流转、评估机制,激活农村牧区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推动相关金融机构尽快制定配套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结束后,取得成熟经验,“两权”抵押贷款有望在全国铺开。

  对于全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这项基础性的工作,记者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这项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的地方土地权属不清、纠纷多,有的地方地形地貌复杂、勘测难度大,一些已完成的地方还存在前期工作质量不高造成返工等问题。因此,当前确权工作当务之急是在督促已完成省份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未完成省份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其按照时间表倒排工期、倒逼任务,确保到年底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

  (经济参考报)

4月主要城市楼市库存环比上升1.2%

  4月楼市调控政策持续发力,楼市成交整体稳中有升。截至4月末,中国指数研究院监测的主要城市库存总量环比上升1.2%。

  5月7日,中指院发布的最新监测的数据显示,4月楼市成交量环比上升,同比下降。受监测的主要城市成交面积环比上升11.33%,近六成城市环比上升,同比则下滑14.62%。环比来看,14个城市上升。其中苏州升幅最为明显,为68.80%,大连、济南和温州次之,升幅均超40%;环比下降的城市中,韶关降幅明显。同比来看,15个城市下降,汕头下降幅度明显,西安次之。

  中指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在楼市政策密集调控下,预计后续一线城市成交同比降幅将进一步收窄,政策严控的其他热点城市成交同比降幅也将有所扩大”。

  分城市来看,4月一线城市成交面积环比下降10.04%,其中上海降幅较大,为15.33%;一线城市整体同比下降23.71%,北京、广州降幅超过三成。二线代表城市成交面积环比上升22.91%,同比下降6.49%。三线代表城市成交面积环比下降4.86%,同比下降29.87%。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4月末,中指院监测的主要城市库存总量环比上升1.2%。重点监测的城市中,上海升幅较大,为19.03%,福州紧随其后,升幅为13.05%。环比下降的城市中,杭州、宁波和深圳降幅均在5%以上,苏州微幅下降。

  “热点调控城市成交量明显回落”。上述负责人分析指出,具体来看,一线城市月度周均成交量同比继续下降,降幅超四成。除深圳外,其它三个城市月度周均成交量同比均出现明显下降,其中北京降幅在50%以上;二三线代表城市月度成量同比下降37%,南京、武汉、东莞、南宁、惠州、徐州降幅较为明显。

  (经济参考报)

4月二线城市土地市场火热依旧 三城收入过百亿

  原标题:4月二线城市土地市场火热依旧 三城收入过百亿 杭州领跑

  据相关机构发布数据,4月全国土地出让金前20的城市中,二线重点城市占13席,成为市场交易主力,其中杭州领跑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近179亿元,同比上涨242%;此外,二线城市中宁波土地出让金虽未过百亿大关,仅为60.7亿元,但同比上涨强劲,增幅为559%。

  调控高压下,土地市场尽管总体热度稍退,但重点区域依旧火热。

  机构数据显示,尽管土地的供应和成交量都有所减少,但受过去一年地价持续上涨的影响,土地成交金额,同比仍然处在接近50%的上涨区间。

  其中,二三线热点城市开始成为土地市场的主力,据中国 指 数研究院发布数据,4月全国土地出让金前20的城市中,二线重点城市占了13席。

  分析人士指出,二线重点城市由于资源、人流、资本实力聚集情况较好,良好的市场预期带动了土地市场交易热度持续。但也有专家认为,资金链的收紧、利率的提高、资金流向不向房地产倾斜等情况,使开发商面临较大的资金成本压力,使土地市场扩张缺乏动力,未来或将总体持观望情绪。

  土地供应环比下降6%

  据中国 指 数研究院数据显示,4月全国300城市土地整体供应环比呈下行趋势。全国300个城市于4月份共推出土地2043宗,环比减少6%,一二三线城市供应量环比均下降,其中一线城市供地节奏放缓,推出土地面积共计18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9%,同比减少 46%。

  但其中住宅用地的比例正在持续增加,在热点城市尤为明显。1-4 月,受中国 指 数研究院监测的10个重点城市中,杭州、成都、重庆、天津、上海、北京、南京、武汉、深圳 9 个城市供应量超过去年同期,重庆、 天津、武汉分别以 396 万平方米、328 万平方米、313 万平方米的供应量排名前三位。

  成交方面,当月全国 30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 1428宗,环比减少36%,同比减少10%。10个重点城市宅地成交总量环比下滑近两成,武汉、深圳无宅地入市。

  土地供应量与成交量降温的同时,伴随着土地出让金额的上涨。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1-4月,50城市土地出让金合计达到11882亿,比2017年同期上涨幅度达48.8%。

  在全国土地市场热度稍有消退的趋势下,二线城市的土地交易却明显呈现火热之势。

  据中国 指 数研究院发布数据,4月全国土地出让金前20的城市中,二线重点城市占13席,成为市场交易主力,其中杭州领跑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近179亿元,同比上涨242%;此外,二线城市中宁波土地出让金虽未过百亿大关,仅为60.7亿元,但同比上涨强劲,增幅为559%。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3月份,我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均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对3月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 数进行分析,杭州环比上涨0.3%,宁波环比上涨0.3%,南昌环比上涨0.6%,海口环比上涨2.1%。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二线重点城市由于资源、人流、资本实力聚集情况较好,良好的市场预期带动了土地市场交易热度持续。

  土地溢价率下降延续

  土地市场的另一特点,则是调控抑制下的土地溢价率持续下降。

  中国 指 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4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平均溢价率为18%,延续了今年第一季度的下降趋势,较去年同期下降20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平均溢价率为 20%,较去年同期下降25个百分点;一二三线城市溢价率同比均呈下降趋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当前溢价率总体上压缩,在于溢价率的指标有很大的管控。大城市通过配建的方式,适当压缩了溢价率。而中小城市虽然也确实有高溢价的现象,但对于全国土地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从走向上来看,溢价率的管控仍将继续,同时对于拿地的资金也会积极管控。

  4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门头沟区两宅地因无人竞价而流拍,仅延庆区延庆新城1宗面积 12 万平方米的宅地成交,该地块曾于去年挂牌,此次为重新挂牌出让。至此,北京市2018年已有6宗住宅地块流标。此外,4月领跑土地出让金榜首的杭州,土地收入高达178.7亿,却于同日出现两幅土地流拍的情况。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土地流标的核心原因,一方面在于楼市限价背景下开发商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另一方面上市的部分土地的区位、属性较差,从而导致流拍。

  据同策研究院5月发布的《40家典型上市房企融资报告》显示,目前境内融资环境依然不容乐观,融资难度高,目前房企融资的战场主要集中在海外资本市场。境内发债渠道依然收紧,境内银行贷款融资渠道也进一步收缩,4月监测房企共融资47.20亿元,环比上月下降16.28%。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认为,房地产市场下行过程中,开发商未来预期降低,拿地热情下降,考虑资金回笼周期等问题,拿地更为谨慎。顾云昌指出房地产业很大程度取决于开发商融资成本及融资难易程度,而目前资金链的收紧、利率的提高、资金流向不向房地产倾斜等情况,使开发商面临较大的资金成本压力,使市场扩张缺乏动力,总体持观望情绪。

  (21世纪经济报道)

价差大的项目拟转为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销售

  为切实保障限房价项目的住房是用来住的,由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北京限房价项目销售新政昨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政,项目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不高于85%的,将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并进行摇号销售。对此,业内专家认为,新政能够“双防双保”,扼制炒房,确保限房价项目住房是用来住的。

  价差大的转为共有产权房

  所谓限房价项目,是指按北京市“限房价、控地价”方式竞得土地的开发建设项目。由于“限房价项目”在土地出让时确定的销售限价,与达到预售条件时项目周边住房市场价格存在差异,所以如何销售“限房价项目”备受社会关注。

  新政明确,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形成评估价。根据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让时的销售限价与评估价之比不同,将采取不同的销售方式。

  其中,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将由开发商按商品房销售,有资格购房家庭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对于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不高于85%的,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并将摇号销售。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

  新政还明确,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另外,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限房价项目时,应在购房合同开始网签之日起十个月内向开发建设单位付清全部收购款。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保障房中心可向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房可向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

  “双防双保”扼制炒房

  对于部分限房价项目上市时销售限价与同地段房屋市场价会产生较大差价的原因,北京房协副会长、秘书长陈志指出,一是政府推出“限房价、控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是为了控制土地出让价格、防止出现“地王”,所以有必要适当压低住房销售限价;二是为引导项目周边的在售新房项目及二手房房主理性定价,扼制房价上涨,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销售限价,特别是一些在土地出让时周边没有在售新房,销售限价主要是参考了周边二手住房当时的成交均价。

  “限房价项目销售时与周边商品房价差较大时,就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一些投资投机客必然趋之若鹜,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原本用来居住的房屋就成了投资投机客炒房牟利的工具。”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目前看,即便像有些城市那样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但巨大的获利空间还是会吸引大量的购房人参与摇号,其中很多购房人都是本着“买到即赚到”,而非真正需要房子住的动机参与的,导致了真正自住的刚需家庭最终能购买到的概率大大降低。如果由政府收购过来作为共有产权住房再公开摇号销售,并且购房后再卖二手房也只能面向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转让,大大压缩了限房价项目的牟利空间,投资客、炒房者也就没有了购买的动力,申请购买的居民家庭将主要是自住的刚需家庭,使得限房价项目真正回归房住不炒的目的。

  楼建波认为,限房价项目销售新政能够“双防双保”,扼制炒房,确保限房价项目住房是用来住的。“双防”既通过土地出让时提前锁定住房的上市销售价格,防止开发企业炒地推高房价、地价获取暴利,也防止住房出售时提前锁定的价格较市价偏低引起投资投机购房人炒房获取暴利;“双保”则既保障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也保护了刚需和改善家庭用来自住的住房需求不受到投资投机购房人的挤压。

  而对于新政中暂定85%的设定比例,陈志指出,如果设定比例过高,收购项目过多,会对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造成影响,不利于商品住房市场的稳定;如果设定比例过低,则不仅会存在较大的牟利空间,而且政府持有比例较高,也会影响刚需家庭的购房积极性,毕竟这种转化而来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相对直接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还是较高。所以,总的看,85%的设定比例是经过综合考量和测算的,按这个比例,目前已推出的限房价地块,经初步测算80%左右的项目应该不会被收购,将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销售,因此对这类项目总体影响不大。而且,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还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而不是机械地固定在某个比例,体现了管理方既兼顾当下又着眼长远,既兼顾各方利益又突出刚需导向的考虑。

(证券时报)

用好房换破房?学区房价格暴涨背后的家长百态

  还记得家庭情景喜剧《我爱我家》里的那个桥段吗:愚人节,贾志新被邻居郑艳红愚弄了,他决定报复,就让小凡和圆圆写了一个换房启事:“本人现有3居室住房1套,使用面积50平方米,有双水有双气有电话,因本人工作需要欲换本市平房1套,使用面积12平方米上下即可,三环路以外优先考虑,无煤气无上下水尤佳,背阳漏雨也可商量。有意者速来面谈,联系人郑艳红……”结果贴出去后,面谈的人多到郑艳红家的门都推不开了。

  用好房换破房?这绝不是笑话!在哈尔滨一些“学区房家长”身上,类似的事儿屡有发生。

  近段时间,哈尔滨相继出台了两个教育新政,一个是香坊五校设置落户时限;一个是从201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学位紧张的初中或将只招符合“两个一致”政策的小学毕业生,也就是说,为孩子上小学买的学区房,对一些家长来说不能再轻易出手了。原本是为了促进教育公平、抑制大班额的政策,却因为家长们的心态焦虑,引发了学区房价格的三月暴涨。据说,这是近三年来的最大一次“躁动”。但是,依旧挡不住购房者选购的热情。

  用新房“换”旧房,为了买学区房不惜卖房卖车……一栋学区房,背后究竟承载着怎样的故事?

  1982年、23m2学区房竟卖出83万元高价 房产经纪人都在感叹:“客户开心就好”

  40岁的张志宇在哈尔滨做房产经纪人已经十年了,他对学区房的价格变化和走势尤其熟悉。“每年三四月份都是学区房成交的热门季节,一般10%左右的价格上浮都是正常的,因为每次转手,房主都会把交易税、中介费等开销加入其中,于是逐年抬高了房价。”张志宇说,今年3月初时学区房市场大致还延续着这样的变化,可是到了3 月底,不少人都说香坊五所小学“为控制大班额”相继设置了落户时限,尤其是两年后上小学的那批新生,再想选择这5所学校中的一所,买学区房落户必须满两年了。于是,很多准小学生家长都慌了,尽管教育部门说明“哈市其他800余所小学仍沿用往年的政策”,但他们依旧担心,生怕万一哪个名校再设置落户时限,把自己家的孩子挡在门外,所以纷纷“扎入”学区房市场选购。

  说是“选”,可选的空间并不大,原本就是落户“刚需”的小面积房屋,房源迅速被抢占。随着房源变化的还有房价。买方着急,卖方肯定要涨价。短短半个月之内,学区房价格暴涨了八九万,甚至二十几万。比如,铁岭小学校区一套使用面积20多平方米的学区房,二月底售价还是45万左右,一个月后的成交价格就变成了50多万;花园小学校区一套使用面积32平方米的学区房,春节前售价还是72万,三月底就变成了90万。

  “那段时间,一天一个价,我们都蒙了,都不敢给顾客轻易报价了。”花园校区的一位房产经纪说。

  “为啥卖这么贵?没道理,客户开心就好!”师范附小学区的一位房产经纪人调侃道。涨幅后,师范附小的学区房,均价在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万以上,可是这位房产经纪人经手的一套使用面积23平方米、1982年、单向、四全的学区房,竟然卖到了83.5万元的高价,使用面积平均3.6万/每平方米,而去年这样大小的房子也就卖到五十万上下。

  还有风华、花园、继红等名校,房价也都在上涨……

  一套学区房仨人抢 办交易手续时才知买主是“第四人”

  买方到底着急成啥样?卖主杜先生感触最深。他在铁岭街有一套20多平方米的学区房,三月初时联系房产中介出售,当时的标价是51万可谈,“是有不少人都在看房,可是看完就没下文了”。等到了三月中旬,他隐约感觉到了房价的涨势,改成了报价59万,中间因故耽搁了几天看房时间,等到三月底可以看房时,一天来了八九个看房的。

  “中午看房,下午就要见面谈价,相隔两三分钟一起来了三个买主。”杜先生说,当时他按照打过来电话的先后顺序、出价的高低以及付款方式和买家对接。第一个说,可以现金全款交易,但要谈价格;第二个说,可以59万不谈价;第三个说,想和家人商量一下,看能否全款现金、59万不谈。可就在第三个商量完说再考虑一下时,第一个打过来电话的买家也变成了全款现金、59万不谈。于是,杜先生和第一个买家签约。没想到,一个小时后,第三个买家又打来电话说,可以按之前约定的购买了,但是那时他已经没机会了。

  让杜先生意想不到的事儿还在后面,当时签约那家中介的房产经纪人带来的是一个女客户,等签约时变成了男客户。杜先生见是同一个房产经纪人,就认为是夫妻分工,一个看房一个谈价签约,也就没多想。结果,等去办交易手续时,和对方一聊天,才知道这位男买主,跟那位女客户根本就不是一家人,男买主根本都没看房,就是听中介说这房子挺好的,看了看照片就定下来了。“我这才知道,他是我认为抢房那三个家庭之外的‘第四位’买家。”杜先生说。

  为给孩子“更好的未来” 买学区房不惜卖房卖车

  从卖房者的角度来说,杜先生有些小确幸,如果当时刚刚挂房就有人谈价,那他至少得“损失”近10万。

  和杜先生一样确幸的还有市民吴女士。她的女儿今年即将上小学。2月初吴女士开始看房,并在学区房价格此轮上涨前,以74万元的价格入手了一套使用面积37平方米的师范附小学区房。“现在,据说一套使用面积在30到 40平方米之间的师范附小学区房,价格可以卖到90到100万之间。”但是确幸之余,吴女士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担忧和无奈。

  “我家离学校远,所以等孩子上学后,我们必须从原来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搬到这个只有三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居住。名校学区房大多比较老旧,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房子都算新的,且不说房屋的格局、装修等问题,就是周边的配套环境,散步、停车等都是问题。你说这样的生活环境,又怎么能让人高兴起来?也有人跟我说,你把小房子好好装修一下吧,可是已经是花大价钱买房了,又能拿出多少钱装修。再说这么小的房子,再装修能舒适到哪里去呢。”吴女士说,其实,为了让女儿有一个好的教育环境,她和老公已经是下了血本了,先卖了一套父母留给她的四十多平方米的“闲置房屋”,还是没有凑够全款,他们又把家里的两台汽车卖了一台。“我老公开车代步十几年了,现在天天挤公交上下班。看着他在微信朋友圈里调侃说,冬天做公交最爱往穿貂皮的人身边挤,因为满车都是人的时候,貂儿挤着滑溜,我都说不出心里啥滋味。”

  一家三口蜗居22㎡学区房 三居室大房只能周末住

  在名校周边,像吴女士这样被学区房“绑架”的家长比比皆是。一套使用面积60多平方米的学区房,便宜点儿的要一百五六十万,贵的得两百多万,所以大多数家庭青睐小户型。于是,名校学区内催生了两种家庭,一种是“学租房家庭”,一种是“蜗居家庭”。“学租房家庭”往往是脱离原来的生活圈,在学校周边租房居住,虽然可以尽量选择一个居住面积大一点儿的房子,但这样的房屋往往经过多次流转,室内的陈设老旧、卫生状况堪忧,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就居住,基本谈不上生活品质。

  而“迁徙家庭”则过着5+2式的生活,每周日的晚上回“学租房”蜗居,周五孩子放学再回到自己原来的大房子里过周末。每个月的租房开销就得1500元左右,最重要的是生活不方便,狭小的空间下一家人做什么都相互干扰。

  “儿子学习的时候,我和老公连句话都不敢说。”蜗居在使用面积22平方米学区房里的孙女士说,每个周末回到自己原来居住的大三居,她都会在朋友圈发出“不想走”、“还是这里好”的感叹。

房地产税改革 还需突破四个阻力区

  ◆ 房地产税从立法到落地仍有一段路要走

  ◆ 征收房地产税需要突破四个阻力区:

  有切合国情的税收减免:我国房价中有一大半是土地的价值,美国和香港的房产持有税都有相应扣除

  要做到征税对象公平:只针对购买了合法商品住宅的居民征收房地产税,而排除了小产权房,不公平

  房产价值评估要做到合理:普遍缺乏专业化房产评估公司,真实市场交易价格与评估价之间差距很大

  我国房产信息不充分和不完整的问题仍然突出

  今年以来,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开始加快。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4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将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税改革是落实“房住不炒”、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的重大部署,将带来多重正面效应。同时,由于我国国情特点,此项改革事关千家万户,涉及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从业者。房地产税怎么收?如何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在调节分配差距的同时又如何保护好公民财产权?针对这些热点问题,《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进行了深入调研。

  房地产税改革乃大势所趋

  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定位,表明房地产税改革这一市场调控政策大方向将是大势所趋。

  不过,采访中,相关专家也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房地产税从立法到落地仍有一段路要走。首先,正式开征必须走多重流程,关键是要经过全国人大立法通过;其次,正式征税的前提条件具备也仍需时日。比如,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全国联网查询个人名下房产情况等。

  本刊记者调研获悉,目前立法程序已经在推进之中,而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也正在稳步推进。

  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国土资源部已明文向地方政府明确了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在2016年底前,要基本实现停发旧证,改发不动产产权证;二是到2017年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平台必须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市县。从《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多地采访了解到的情况看,不动产登记技术平台已经在全国推广落地,很多地方甚至覆盖到了乡镇。

  关于我国正在推进的房地产税改革制度安排,今年两会期间,史耀斌作了详细阐述,“我国将从国情出发来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合并整合一些相关税种,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等。以使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将带来多重正面效应

  采访中,多位相关研究者以及业内人士的共识是,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将有助于“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抑制炒房投机行为,调节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同时,对于实现租购并举的重大改革也将起到直接促进作用。

  一是房地产税是“挤泡沫”的最快捷办法。

  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认为,房地产税“挤泡沫”最快捷、最安全,打击的不是刚需,而是投机和过度投资。与此同时,我国城市房产空置率较高。这种空置的楼盘也是一种库存,会造成社会财富浪费。房地产税可以专项精准打击投机、囤房的投机者。

  二是房地产税将使市场更加平稳。

  财政部原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房地产税是长效机制,将使得房地产交易更理性、更稳定。“不是说这一个税种会使房地产价格降低,而是房地产税推出一段时间后,会表现为大家调整自己的预期,经济行为更理性、市场更平稳。”

  三是房地产税是替代土地财政的重要手段。

  “用房地产税代替土地财政,可以帮助地方政府平稳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我爱我家房产公司副总裁胡景晖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举例某直辖市说:该市有800万套已经发证住宅,假如只对其中400万套征税,以500万元每套的市场评估价计算,哪怕明显低于国外的1%税率标准,一年也可以收取2000亿元税收。与此同时,交易环节税收将大幅减免,市场流通大增,将促进大量交易行为,实际交易税收总量反而可能会增长。两者相加,完全可以替代土地财政。

  四是房地产税有助于形成“租购并举”新格局。

  365地产家居网总经理胡光辉为本刊记者分析,房地产税开征有助于调节市场预期,减少年轻人因为担心房价暴涨而大量提前购房的行为,形成市场购买力合理释放、房价平稳的良性循环。“年轻人租房将更加普遍,形成稳定的长租市场。”

  五是可以理顺完善我国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采访中,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汪利娜说,依据我国物权法相关条例,公民购买房产就有了由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构成的财产,以两权为抵押就可获得银行信贷,享有由此派生出的抵押权,都可从土地增值中获得资产增值收益。这些都是私人财产的基本特征,将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私人财产的属性,也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合理依据。

  合理整合现有涉房税收

  调研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发现,房地产税尽管有多种好处,但在我国现实国情下,如何做到制度设计于法有据、整合税费合情合理,依然有许多值得研究之处。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缴纳20多种税费,购房者需要缴纳10多种税费,其中许多税费与国外房地产税征收名目相同。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需要缴纳10多种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其中,主要是5.5%的营业税、25%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此外,还征收了与城市建设相关多种税费。比如,市政费、电力设施费、天然气管道费、通信设备费、自来水管道费、教育设施建设费、园林绿化费、地下管网建设费、人防设施建设费、海绵城市建设费等。“我国征收的这些税费,在国外有好几种已经包含在房产税当中。”胡光辉表示。

  在购买住房的交易和持有环节,也要缴纳多种税费。比如,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物业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初装费、天然气安装费、暖气初装费、印花税、登记抵押费、公摊费、物业费等。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不足2年的要按交易全额缴纳5.6%的营业税,还要按成交价格减去房屋原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2.4%的中介服务费。对于非唯一住房,需要缴纳1%的个税和1%——3%的契税,即便是“满五唯一”住房,交易税费也达到总价的5%左右。

  在美国居住多年的南京市民朱先生向本刊记者表示,现在国内改善换房的交易成本较高,卖掉小房子,再买一套大房子,就要缴纳几十万元的税费,基本上“吞食”掉了一套房子几年的增值收益。“国外只对售房后18个月内未购置新房的净收入,开征资本利得税。国内是买和卖都收税,这就限制了改善需求,不太合理。”

  改革尚需破解四个阻力区

  业内人士、专家和普通购房者都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我国大多数老百姓拥有的住房都用来自住,属于满足基本需求,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应考虑国情差异、发展阶段不同与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因此,目前征收房地产税需要突破四个阻力区。

  一是要有切合国情的税收减免。

  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我国购房者中首次置业的刚性需求人群多年来始终占大多数,购买二套房改善型需求者居次。胡光辉建议征收房地产税时减除土地价格。“我国房价中有一大半是土地的价值,市中心300万元的住宅,可能200万元是地价。”据其介绍,在房地产税收制度完善的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其房产持有税都有相应扣除。美国首套房购买者可以享有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也介绍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除扣除项以外,实际税基还要在房屋评估值的基础上再打4——6折,还会限制税率和用途,房价涨了还要降低税率,确保税负不超过收入的3%——4%。而且,首套房、低收入者、孤寡人群都有很大减免。

  二是要做到征税对象公平。

  我国大城市周边小产权房比较普遍、数量较多。小产权房未缴纳任何税费,却享受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和各项事业发展带来的红利,获得了相当可观的经营性收益。如果只针对购买了合法商品住宅的居民征收房地产税,显然不公平。

  此外,我国带有福利性质的住宅体量巨大,是否征收?如何征收?都应该有理有据。专家表示,我国住宅有央产、单位产权和私有产权房,还有房改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限价房、自住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等很多种。如果征税界定不清,反而可能会加大不公。

  三是房产价值评估要做到合理。

  专家表示,我国各类住宅小区按照产权、品质、位置、物业服务、学区等不同,价格相差很大。除了房屋形成原因和成本的不同,以及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造成的价值评估障碍,还有公共配套不同带来的差异。

  比如,学区房的房屋质量可能很差,但交易价格很高。对于原住户而言,其收入大多并不高,居住面积狭小。如果基于换房而需缴纳高昂房地产税,对原住户可能是沉重负担。此外,一个小区里楼层朝向不同的同户型住宅,可能价格差异较大。但目前普遍缺乏专业化房产评估公司,真实市场交易价格与评估价之间差距很大。

  四是我国房产信息不充分和不完整的问题仍然突出。

  房地产信息管理部门人士介绍,有的家庭居住了十多年的住房仍未能取得合法的产权证明;有的经租房和原有私产因各种原因而失去了产权证明;有的人为免交契税而长期不去办理登记;以企业名义购买但个人享用,还有代持的和无名却实际占有等等情况。如何准确全面获取房屋信息,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四部门规范高铁周边区域开发 严控房地产化倾向

(宋兴国、张玮钊 北京报道)

继特色小镇与主题公园后,主管部委再次在新的建设领域提出“严控房地产化倾向”。

5月7日,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个别地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存在初期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并从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合理确定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站城一体融合发展、提升综合配套保障能力、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新开发建设体制机制等八个方面,对高铁站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做出部署。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提出,体现了高铁站及其周边区域的短期开发思维向长期运营思维的转变,同时体现了相关部门对如何更好地统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的反思。在规划建设层面,有利于实现规划、自然资源、铁路等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将高铁选线、选站和周边区域开发,更好地和城市功能、产业和基础设施网络结合起来,在运营层面,则有利于将市场的力量引进来,实现市场化运作。

防范潜在风险

《意见》提出了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四项基本原则:规划协调、布局合理;量力而行、有序建设;站城一体、综合配套;市场运作、防范风险。

这被认为与目前高铁站周边地区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关。《意见》提出,总体上看,我国高铁车站周边区域整体开发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对高铁建设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研究还不深入,个别地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初期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对人口和产业吸引力不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潜藏着一定的社会经济风险。

张国华表示,在目前的高铁周边区域开发中,主要有三方面风险:一是与城市中心距离过远,产业和人口难以聚集带来的鬼城、空城问题;二是部分地区高铁站建设盲目“高大上”,却忽视了与周边配套、基础设施交通网络的衔接,使得这些高铁站作为交通枢纽运转效率偏低;三是高铁周边地区,或者说高铁新城的开发,背后可能存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

因此,在规划层面,《意见》指出,要统一规划,整体部署,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编制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边界,优化车站选址方案及车站周边区域空间结构、人口产业分布,杜绝边建设、边规划。

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向记者表示,如何防止在高铁站周边区域出现新的有载体无实质,有空间无产业,有名分无人口的空城、鬼城,要在规划过程中就做好选址方案,以及周边区域空间结构和人口产业的规划。

赵弘认为,要尤其把握好高铁站与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的距离问题,一方面,要考虑到中心城区的拆迁成本和高铁站的建设效率,另一方面,要将距离与城市发展的新的空间布局相关联,恰到好处地带动城市空间拓展。

同时,《意见》提出,要坚持站城一体、综合配套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高铁车站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避免高铁沿线产业布局同质化和单一房地产功能开发。

此外,在如何坚持市场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方面,《意见》提出,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创新投 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推进项目共建、资源共享,提升开发建设质量水平和效益,防范各种隐患、风险和损失。《意见》还专门强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举债搞建设”。

严控开发规模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意见》有三点很明确。第一是边界思维要强化,这是为了防范很多高铁新城开发无序,或者说盲目做规模。第二是速度宁稳而不能急,部分城市把高铁新城建设当做一项重大的任务进行,但操作中比较急,容易引起各类问题,比如说空置率上升。第三是不能做房地产化的模式,尤其是各类侵占耕地等现象很多,这往往会侵害农田和农民的利益。

其中,控制高铁站建设规模,严格集约用地,是此次《意见》关注的重点领域。

《意见》提出,新建铁路站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应当严格执行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要求,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同时,《意见》还对不同城市的高铁站及周边区域建设开发提出了要求。《意见》要求,大城市初期应重点开发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可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避免摊子铺得过大、粗放低效发展。中小城市不宜过高预估高铁带动作用,避免照搬照抄大城市开发经验,硬造特色、盲目造城。

张国华表示,目前,存在一些小城市盲目效仿大城市的高铁站建设,追求“高大上”的问题。一些中小城市为高铁站配建的“大广场”,并没有起到大城市高铁广场疏散和安置客流的作用,最后都被用来“晒太阳”,并没有实现对资源和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

张国华认为,高铁对社会经济的流动和发展的影响已经显现,对旅游服务业、专业化的高端制造业的拉动最为明显。因此,一些中小城市非常重视高铁对自身发展的影响,但如何实现高铁与自身产业发展的结合,是这些城市还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此次《意见》专门提出“大城市高铁车站周边可研究有序发展高端服务业、商贸物流、商务会展等产业功能,中、小城市高铁车站应合理布局周边产业,稳妥发展商业零售、酒店、餐饮等产业功能”的用意所在。

(21世纪经济报道)

开发商为何贷不到钱?上市银行涉房贷款超24万亿

虽然总规模依旧凭借惯性向前行驶,但其实上市银行涉房贷款在2017年已经努力降速。其中,多数银行的开发贷业务直接踩刹车,而按揭贷业务则是换挡减速。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银行2017年年报独家统计发现,26家A股上市银行去年合计的涉房贷款为24.1万亿元,较去年年底的20.49万亿元(均采用集团或合并口径相关数据)增长了3.51万亿元,增幅为17.62%(2016年相对于2015年的增速超过了25%)。其中,开发贷增幅为11.32%;按揭贷增幅为19.37%。

此外,有两家国有大行2017年开发贷的不良贷款率在2%以上,而股份制银行相应的数据大多低于1%。

7家上市银行开发贷占比上升

个别银行抵质押率连年下降

去年年报显示,26家上市银行中,共有17家银行的开发贷余额较2016年年底上升,其中,7家银行的开发贷占比也保持正增长(另有2家银行持平)。与2017年中期相比,仅14家银行开发贷余额保持正增长,也就是说,去年下半年,多家上市银行开发贷的绝对值出现了负增长,可以说踩下了急刹车。

截至去年年底,中国银行房地产业对公贷款的余额依旧在上市银行中保持领先,为8209.22亿元,占其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7.53%;工商银行的开发贷余额超过了7000亿元,为7397.83亿元,占比为5.2%;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开发贷余额则超过了5000亿元,分别为5732.48亿元和5222.42亿元,两家银行该类贷款的占比分别为5.35%和4.05%。

股份制银行整体而言对于开发贷兴致较高,开发贷占比在6%-11%之间。相对而言,兴业银行对于开发贷款热情不高,去年的开发贷余额和占比“双降”。

同时,上市银行开发贷的资产质量分化明显。披露了开发贷资产质量的几家国有大行的情况也是差异明显:其中1家银行开发贷的不良贷款率从2016年年底的2.47%降至1.13%;另有1家银行从0.87%上升至1.4%;还有两家银行开发贷的不良贷款率持续超过2%,最高达到2.72%。

相对而言,股份制银行披露出来的数据要好得多:例如,兴业银行该项指标为0.66%,中信银行为0.26%,浦发银行为0.53%,光大银行为0.85%。

“值得警惕的是,个别上市银行开发贷的抵质押率近年来有所下降,这意味着其对应的风险或许有所上升,而且很可能在目前的报表中还未显现”,某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报记者查找上市银行财报发现,某国有大行房地产业贷款中,抵质押贷款的占比由2015年年底的约八成降至2016年年底的七成以及去年年底的不足六成。

按揭贷增速表面放缓

多家银行因业务违规被罚

2016年楼市行情火热,市场总结其背后原因是“钱太多”。从2017年数据来看,受到限购等调控手段影响,按揭贷款的增速明显下降。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26家上市银行去年个贷业务中的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合计为19.29万亿元,较2016年年底的16.16万亿元增长了3.13万亿元,涨幅为19.37%(其中,去年上半年增长约1.76万亿元);而2016年的住房按揭贷款较2015年年底的增幅为35%。当然,从绝对值来看,涉房贷款中,住房按揭贷的余额仍远远高于对公开发贷的余额。

26家上市银行中,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按揭贷规模最高,分别为4.25万亿元和3.94万亿元。此外,国有五大行和招商银行的按揭贷款占比均超过了20%,最高甚至逼近33%。也就是说,该行全行约三分之一贷款的去向是住房按揭业务。

虽然按揭贷款的整体规模增速下降,但上述数据仅仅是表内数据。去年9月初,《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地区,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为了掩人耳目,还引入了合作的担保公司,并假借“信用贷”、“消费贷”之名继续活跃在二手房交易市场。而去年消费贷款的异军突起也引起了监管关注。

此外,去年多家银行分支机构在“涉房”以及“涉土地”的信贷审批中出现了违规行为。仅去年第四季度,监管部门就披露了数十张与涉房贷款有关的罚单(根据公布罚单的时间进行统计,包含信贷违规流入楼市、土地市场等,合规涉房贷款中的转嫁成本类问题未计入),上述罚单逾半数的“收件人”指向国有大行的分支机构。其中,由按揭贷款环节违规引发的罚单超过20张,而且依旧是“左手零首付、右手假按揭”。

公开信息显示,某国有大行浙江省分行对首付款真实性审核不到位导致零首付,存在较为严重的风险隐患,被浙江银监局处以罚款50万元;另一家国有大行的江阴分行则因向不具备真实购房交易的个人发放按揭贷款,被监管部门罚款30万元。

事实上,因发放无真实贷款需求的住房按揭贷款被监管处罚的国有大行不仅一家;另有多家银行因向未封顶楼盘发放按揭贷款收到监管罚单;此外,还有几家银行福州分行被监管部门认定贷款管理未尽职,从行政处罚依据来看,违规原因涉房。上述银行被处罚的依据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该通知明确规定,“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